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碚府办发〔2024〕4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村、实镇、强区”总体思路,推动我区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到2027年,全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全面建立数字健康服务新模式和整体智治机制,全区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到2035年,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分工明确、密切合作、运行高效、整体智治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代化。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服务能力现代化。
1.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深入推进“1+2+8”(1中心+2大纵向医联体+8个横向医共体)发展格局。纵向推动市九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区中医院)2大城市医疗联合体向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发展,横向推进静观、蔡家、歇马、水土、东阳和缙云医共体提质增效,推动村卫生室公有化改造。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外,其他社区原则上每0.8万-2万人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内一体化管理,整体构建“区级强、镇街活、村级稳”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体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以下除特别注明外,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2. 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采取定向培养、紧缺人才招聘、自有人才培育等形式,加强基层适用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在岗乡村医生能力提升项目,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逐步纳入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推进“巴渝岐黄”人才工程,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做好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不断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参与川渝地区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十项行动”,建立“百名医师下基层”提能力长效机制。每年遴选2-3项“基层适宜性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从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选派不少于3-5名中层业务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顶岗锻炼,提升基层管理能力。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名重庆市中青年中医临床优秀骨干;持续开展师带徒工作,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4名指导老师和8名继承人;建设至少1个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1个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到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3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4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1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3.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重庆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建成“防、控、治”三位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街道)筑牢“防控一体”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积极推进全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区级背囊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及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哨点)设置实现全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标准化率达到100%。到2025年,40%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科(心理科)门诊;甲级镇卫生院、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科(心理科)的比例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防人员与辖区患者数配比达1:80。制定出台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到2027年,力争将区疾控中心建成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4. 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高镇卫生院开展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对临近镇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内缺少合格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传染病筛查、防治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健全区镇村三级农村急救转诊网络。切实落实在岗乡村医生每月专项补助,推动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广“镇聘村用”。到2027年,每个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镇卫生院,每个建制街道或每3万-10万人规划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静观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建成甲级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医院3-5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
5. 抓好区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优化区级医院区域布局,在城市发展新区和新的人口聚集区规划新院区,疏解延伸区级医疗资源。实施市九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的“553”三年行动计划,即在已建成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中心的基础上,实现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推动三级医院、专科联盟、远程医疗优质资源“三下沉”。加强川渝毗邻地区卫生健康领域的合作交流,开展结对帮扶服务,助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和川渝地区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区健康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6. 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主动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主动融入并参与川渝联合创建儿科、检验、职业病防治等专业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将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肿瘤、麻醉疼痛、介入、临床药学等专业融入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区中医院),实现肿瘤科、心血管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科、妇科、针灸科6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同质化发展。支持市九院以差异化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五个一”工程。加强静观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打造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基本达到二级医院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7. 深化临床专科学科建设。巩固推进国家级、市级重点专科,按照“院有特色专科、科有特色名医(团队)、医有特色专长(处方)”方式,促进“三特兴医”提质增效。鼓励市九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区中医院)加强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建设,推动优势专科精品化突破、集群式发展。到2025年,在急诊、重症医学、妇产、儿科、中医、精神、老年医学、康复医学、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方面,市九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区中医院)至少建成10个国家级重点专科,40个市级重点学科,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甲专科医院标准,建立专科联盟1个,推动内镜介入及人工髋、膝关节置换等适宜技术在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蔡家医院开展,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建科室18个,建设基层特色科室10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8. 提高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水平。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增加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数量的有关要求,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规范民营医院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
(二)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
1. 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规范诊疗行为,努力实现日常疾病在村级解决、一般疾病在镇街解决,复杂危重疾病在区级解决。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建立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和慢性病联合门诊等,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服务协调工作,指导患者转诊,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发挥医保政策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完善转外就医审核流程,适当拉开本地与转外住院以及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2. 健全家庭医生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医联体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生参加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完善医联体/医共体内部双向转诊机制,优先为家庭医生签约患者上转提供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发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诊疗数据汇集作用,精准对接区级医院下转患者的后续治疗康复,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可及性、协同性和高效性。到2027年,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1%。拓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范围,按照“一人一档一码一属地”原则,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信息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逐步向居民开放,引导其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3. 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探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健全管理架构,积极推进集团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建设,开展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不断巩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成效。突出牵头医院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治,逐步调减三级医院一、二级手术比例和门诊量占比,建立顺畅下转机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持续加强区域紧密型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建设,完善内部各项制度,落实医共体牵头单位内部监督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医保局)
4. 推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并完善区域医共体“八统一”架构,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完善区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推动区域医疗机构学科发展和专科建设。借助“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试点建设,打造“一镇一品”特色卫生院。从机构全覆盖到服务全覆盖,有效激发乡镇卫生院发展潜能。大力推广基层适宜技术、医防康护养一体化服务、中医药特色服务,探索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一体化管理、全周期服务新赛道。(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5. 加强防治结合。健全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强化区内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深度协作。将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绩效考核。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升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对辖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人员双向流动,建立公共卫生医师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临床知识、临床医师参与预防保健的交叉培训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 促进医养结合。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完善医养结合服务,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一级和二级医院、镇卫生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或护理院(中心)。到2027年,原则上至少设立1所护理院(中心)。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推进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立比例不低于70%。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7. 加强“医育结合”。将婴幼儿照护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依托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定期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指导。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对象,签订卫生健康服务合作协议,每季度应为签约的备案托育机构上门对接和指导1次,并为机构内婴幼儿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重点做好婴幼儿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残疾儿童筛查等工作。积极会同辖区镇街参加托育机构“开放日”活动,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宣传,不断提高托育服务水平。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专家咨询、直播互动等方式,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到2025年,全区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超过90%,托育机构的婴幼儿电子健康档案建设管理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各镇街)
8. 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一名家庭医生或一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通道,优先挂号、检查、治疗,积极推行身份自动识别,为特殊家庭看病提供便利。家庭医生每2个月与特殊家庭成员联系一次,家庭医生熟悉特殊家庭健康状况,服务对象知晓家庭医生姓名。实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即100%落实联系人,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优先便利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9. 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加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区中医院)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实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到2027年,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达标率分别为20%、10%;村级网底中医药实力进一步增强,力争10%的行政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持续建设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巴渝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良方妙技寻宝行动”,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广泛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保护传承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保健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开展中医药文化国际交流传播活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1. 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持续保障医疗安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强化医疗机构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管理,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急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提高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等级。深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改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药品使用智能监测,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快推行区域处方前置审核,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区域医共体统一药学服务,扩大药品衔接范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2. 激活创新发展动力。深入推进与重庆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等院校的科技兴医合作,聚焦卫生健康领域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医学前沿技术,重点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平台,遴选重点科研项目,夯实科技创新人才库。支持市九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区中医院)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大对研究型医院的配套政策支持。创建区级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系统整合科研成果转化政策和机制,培养转化医学人才。到2027年,基本实现科技人才规模质量有提升,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研团队初步形成,一批科研平台搭建初步完成,一批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有突破的目标。(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 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验。促进服务连续性,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病联合门诊,落实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流转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采用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MDT),推出“弹性门诊”和“预住院”服务,设立“夜间门诊”,推进日间诊疗模式。推行“渝康健”便民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和检查检验报告在线查看、住院押金在线缴纳等线上一站式诊疗服务,有序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有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延长诊疗和疫苗接种门诊时间。探索“就医一件事”,推进“云医院”建设,推广“出生一件事”、药品零售集中配送流转、企业职业健康管家等服务。持续推进“美丽医院”“智慧医院”“五心”妇幼保健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大力培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行业文化,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分局)
(四)坚持高质量发展,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
1.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完善院内规章制度,发挥“专家治院”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后勤管理,培育医院文化,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有关指标的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到2027年,力争1家综合性医院进入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 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按照中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优化完善职能设置,提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风险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综合监测干预与评价调查、检验检测等能力。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强化质量控制、风险防范和绩效考核;以农村、社区为重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夯实联防联控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1. 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落实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2. 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医疗服务调价评估,经调价评估可以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医保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分组方案。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3. 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简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程序。深化卫生专业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等各类人才职称晋升配套政策,强化用人单位人才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发展指数。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自主开展有偿社会服务,取得的事业收入可作为超额绩效的经费来源。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收入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4. 加快数字健康建设。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数字健康统一应用体系,融入全市统一的数字健康大脑建设,融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医疗健康全要素数据,利用一体化智能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形成数字健康底座。构建数字健康支撑体系,持续推动数字健康应用“一件事”场景。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融合工作,推进健康档案关联电子病历、妇幼保健等重点业务信息。推动数字健康协同管理,构建跨部门卫生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应用系统数据集成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5. 加强综合监管。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开展清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健全防治腐败制度,建立行业源头治理体系,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清廉品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加强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兼职法务人员,加强对全体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提升全员法治意识。探索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推进法治医院建设。规范社会办医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办医依法执业,规范社会办医宣传行为。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区司法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二)细化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市级政策,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评估和定期通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各项改革举措,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