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府办发〔2019〕35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北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北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的《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环函〔2019〕1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解决我区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突出重点区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措施,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规模和结构,强化环境监管,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坚持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养殖业和种植业污染防治。统筹实施污染治理、过程控制、循环利用和脱贫攻坚,系统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乡村振兴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目标,根据北碚区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各级责任,区政府负总责、区级有关部门与街镇落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调动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通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加快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保护区划定、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立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志。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到2020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参与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区水利局、各街镇)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用户龙头水出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全过程监管,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到2020年,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年监测一次。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农村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2020年底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局、各街镇)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类行为,货运码头、餐饮船舶应取缔或迁出。对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各街镇)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户集、村收、街镇转运、区处理”模式,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根据“因地制宜、每街镇一方案”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等“五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严格落实《北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检查评分办法》,完善村保洁制度,根据村人口规模、村域范围、聚居程度等,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和专业清运队伍,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持村内环境整洁。到2020年,实现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100%;全面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升治理成效,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成果村75个。(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各街镇)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保洁、收运、处理的治理体系,采取积极稳妥、切合实际的措施,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前,全区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各街镇)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垃圾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数量、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尽量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日常监管工作,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出现新的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街镇)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推广适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全面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18)。按照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筛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推广适合本地区条件的低成本、低能耗、高效率、易维护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小型聚居点和散居农户采用人工湿地、生物塘、农村改厕、户用沼气、化粪池以及储粪还田等多种形式治理分散污水,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选择确定无害化卫生厕所的类型与实施技术。(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持续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同时以学校、卫生室、便民服务中心、商业网点、交易市场、交通集散点和旅游线路沿线等人口较集中的公共区域为重点,加强农村公厕的新建和改建。到2020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并治理厕所粪污8800户,新建20座无害化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水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重点整治沿高速两旁、沿嘉陵江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以及沿城郊环线等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有序推进其他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到2019年,建设镇级污水管网5公里,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运管机制。新建农村居民点应同步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第三方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管理。(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四)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
强化畜禽养殖区域管理。严格执行北碚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相关管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11号)(以下简称“禁养区划定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畜禽养殖区域管理,实行严格管控,明确地理边界、坐标,将畜禽养殖禁养区落地、上图、入库,使禁养区划定方案成为畜禽养殖项目用地规划、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的依据之一。(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各街镇)
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实施畜禽养殖清洁生产管理,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禁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等污染水体的行为。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各街镇)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各街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按照“一场一策、一场一档”的原则和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计划的要求,完成本辖区 20 头生猪当量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治任务。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信息录入重庆市畜禽养殖环保基础信息系统,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加强禁养区执法,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记录、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的检查,防止粪污偷运偷排。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完善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区科技局、各街镇)
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各限养区街镇要严格按照我区畜禽养殖的有关规定,实行养殖业总体控制、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协调,不新建或扩建养殖场。有条件的街镇建设畜禽粪污、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鼓励、引导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还田利用,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池(液)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沼气工程建设。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开展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逐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到 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严格执行北碚区水产养殖“三区划定”的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养殖区域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规模场,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禁止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在限制养殖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江河湖库以及三峡库区 175 米水位淹没区内禁止采用网箱及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水生生态保护,开展专项整治,禁止使用农药及其他有毒物毒杀、捕捞水生生物。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格对涉水工程的管理,落实生态补偿措施,降低涉水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推进嘉陵江北碚段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严格执行禁渔期管理制度,保护天然流域渔业资源。加强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重点水域生态修复、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与救护等工作。(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
(五)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按照“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的理念,生产与生态统筹,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加快施肥方式转变,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一是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深化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向薯类、豆类、杂粮和园艺作物倾斜。二是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围绕粮、果、菜等农作物,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稳步增加秸秆还田面积、绿肥栽培面积和有机肥应用面积。积极探索有机肥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三是大力推行耕地地力综合培肥。依据耕地地力评价成果,积极推广有机质提升、保肥能力提高等综合培肥技术。四是加大化肥减量试验示范。加强资源整合,加大化肥减量示范区(片)建设。以示范区(片)为平台,加强协作攻关,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并强化化肥减量技术创新,加大高效新型肥料示范推广力度。五是加快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因地制宜推广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科技局、各街镇)
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继续在“控、替、精、统”上下功夫,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一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推广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扩大绿色防控覆盖范围。二是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充分发挥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的中介桥梁和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大力推广高效农药械,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低用量农药及生物农药,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加力推进示范带动。继续推进全区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示范片建设,大力宣传展示示范成效,注重示范片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到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各街镇)
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北碚区秸秆禁焚及综合利用管理有关规定,指导各街镇开展秸秆禁焚及综合利用。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建立区级、街镇、村社三级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和督查问责机制。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以及生物反应,实现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结合土壤有机质提升、化肥减量化等行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格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加快推进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农膜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农膜和可降解地膜,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建立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探索"谁生产、谁使用、谁回收"的回收责任管理机制,加快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形成涉农街镇有回收站点、区有储运中心、区域加工利用的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全区农膜回收利用率保持在80%。(牵头部门:区供销联社,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大力推进种植业产业模式生态化。聚焦农产品市场需求,在品种优化、品质提升、品牌引领上下功夫,加快形成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农产品供给体系。着力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种研发,重点培育蔬菜、林果、花木、生态渔业等特色产业;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探索开展农业科研“后补助”试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北碚区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到2020年,农业投入品监管达到市级和国家标准,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达80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值占比提高4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各街镇)
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农田蓄水和灌溉能力,充分利用天然降水实现自然灌溉。发展节水农业,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因地制宜推广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到2020 年,改善灌溉面积2 万亩,全面提高农业生产设施水平。实施重点水源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新建小一型水库1座,完成1 座中型水库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坚持整治灌溉渠道,提高农业灌溉能力,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供水保证率达7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1,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牵头部门: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加强土壤污染治理,详查土壤环境状况,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禁止生产等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的管控措施,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以粮油、蔬菜、水果基地为重点区域,合理利用轻中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主要农作物种类、品种和农作制度等情况,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调控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用途管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完成市级下达耕地污染修复任务。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果蔬茶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区为重点区域,2019年完成全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工作方案的编制,并依靠长期的数据跟踪监测,逐步完善全区耕地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逐步建成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全区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焦化、化工、铅酸蓄电池、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禁止向涉重金属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提供土地,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应在工业园区内选址建设;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增量,进一步落实重金属风险防控措施,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确保重点重金属企业达标排放率100%、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 100%、无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严厉打击涉重金属企业非法排污行为,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对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要及时划入严格管控类,实施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
(六)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把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严格强化用途管制。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北碚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和台账系统,完善评估考核和补偿制度,建立健全对各区级部门、街镇及园区管委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领导干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到2020 年,全面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在嘉陵江及重要湖泊、重要河口的敏感区域内,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河湖、违法占用河湖水域,严格管控沿河环湖农业面源污染。(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参与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
实施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完善“区—部门—街镇—村”四级网格化监管网络,落实污染源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网格间的联动机制,针对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形成全覆盖的生态环保执法体系,切实有效保障辖区环境安全;通过对农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高压态势,依法打击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和惩罚标准。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稳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编制《北碚区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立方米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推进土壤、水环境监测网络向街镇、村延伸,强化农产品集中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跨乡镇行政区域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全覆盖。做好北碚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掌握各类污染源在农村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落实街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街镇基层环保能力建设,落实街镇环保人员配置保障,每个街镇不得少于2名,实行乡镇环境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乡镇环境员监测采样资格和环境执法资格全覆盖;以保护水资源、管控水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实现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库全面推行河长制、库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区级、街镇、村级三级乡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试点;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推进北碚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在街镇、村社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区域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区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各街镇重点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建立损害赔偿磋商工作机制,规范农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推动将农村环境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管理。(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参与部门: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落实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一岗双责”,区级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督指导,区级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级相关部门、街镇要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任务分解担负起本部门、本街镇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责任,把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部署推进,强化督促检查。
(二)加强村民自治
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宣讲政策要求,开展技术帮扶。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充分依托农业基层技术服务队伍,提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技术咨询和指导,推广绿色生产方式。贴近乡村群众生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设计制作环保公益宣传片和宣传画,加强乡村中小学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实践公益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村镇、乡村生态文明家庭、卫生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培育市场主体
培育各种形式的专业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采取城乡统筹、整区打包、建运一体等多种方式,推进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吸引第三方环保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吸引第三方企业参与到乡村垃圾分类后端收集、处理处置过程中,扎实解决“前端分类后端混杂”的垃圾分类难题。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第三方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管理。
(四)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区级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任务相适。对纳入试点示范的街镇,由区级部门按部门职责投入适量引导经费,区财政给予一定配套支持经费,专项用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依法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监督考核
区政府将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范畴,对造成严重污染问题、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及街镇进行严肃问责。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