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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碚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1-01-22

《北碚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北碚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加快推进北碚区民营经济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大力实施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发展两个计划,我区在北碚蔡家自贸板块、龙凤桥街道、朝阳街道积极探索集群注册登记,有效缓解了企业落地难问题。但由于我区“集群注册”未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导致出现了信息收集难度大、监管措施难以落到实处等监管风险。因此,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并参考借鉴其它地方做法,制定出台了上述《办法》。

二、集群注册、托管机构和集群注册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答:企业集群注册,是指多个企业以托管机构的住所作为住所地址和经营场所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服务,形成企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注册登记模式;

托管机构是指为多个企业(即集群注册企业)提供托管服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托管机构(即托管企业)和非企业类托管机构(即注册地在北碚区行政区划内的律师事务所);

集群注册企业指将住所设于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并由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服务的企业。

三、哪些场所不能作为托管机构的经营场所?

答:(一)违法建筑;

(二)危险建筑;

(三)已被依法列入征收范围或即将实施拆除的建筑;

(四)住宅;

(五)无产权证明的建筑;

(六)其他政策规定不得作为托管机构住所的场所。

四、企业如何进行集群注册?

答:集群注册企业可通过重庆市开办企业一网通(http://ywt.scjgj.cq.gov.cn/)申请开办,其住所证明提交由托管机构开具的场地证明及其主体资格证明。

五、哪些市场主体或行业不适用集群注册?

答:(一)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明确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

(二)企业从事生产加工、食品经营、网吧、娱乐服务、住宿服务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经营场所方能开展经营活动的;

(三)从事投资担保、小额贷款、金融、证券、期货、教育培训等经营活动;

(四)其他依法不适合登记的企业。

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的是什么?

答:“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

七、监督管理部门对托管机构和集群注册企业如何实施监管?

答: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托管机构和集群注册企业实行信用分级管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八、对未按照《办法》履行义务的托管机构和集群注册企业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采取包括暂停托管机构办理新设业务、取消集群注册企业资质、撤销企业登记、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吊销营业执照等多种处罚措施,对情形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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