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北碚区政府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主管本机的机关事务工作,同时指导下级机关有关机关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务接待以及全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办公用房管理、公务车辆配备管理、公车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中心大楼、区档案馆科技大楼、云清路77号综合办公区、麦田机电租用办公区、劲扬租用办公区、中铁二十二集团租用办公场地等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市管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中心内设五个科室:综合科、服务管理科、保卫科、节能科、公房公车科。下设事业单位1个:北碚区公务接待中心。临时机构1个:即北碚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361.21万元,其中:201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8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5.41万元;支出总计3,630.81万元,结余分配0.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16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中心厉行节俭、减少开支,控制项目支出;二是2018年度有办公室搬迁整治专项工作、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购车经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我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32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88万元,增长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5.4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8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36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6万元,下降5.04%,其中:基本支出511.61万元,占15.22%;项目支出2,849.20万元,占84.78%。此外,非财政拨款结余0.4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25.41万元,结余分配35.4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60.8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8.56万元,下降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8.41万元,增长44.71%。主要原因是追加劲扬办公大楼房屋租金、区档案馆科技大楼食堂整体搬迁专项经费、2019年机关食堂追加运行经费、新增租用办公区服务保障等经费、集中办公区文化氛围营造专项经费、调剂“垃圾分类改革项目及停车场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指标、缙云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督查后勤保障经费、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经费、云清路77号综合办公区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维护维修经费、中国民族医药专家智库成立暨民族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大会后勤保障经费、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缙云山生态环境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组后勤保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88万元,增长4.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3.01万元,增长43.19%。主要原因是追加劲扬办公大楼房屋租金、区档案馆科技大楼食堂整体搬迁专项经费、2019年机关食堂追加运行经费、新增租用办公区服务保障等经费、集中办公区文化氛围营造专项经费、调剂“垃圾分类改革项目及停车场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指标、缙云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督查后勤保障经费、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经费、云清路77号综合办公区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维护维修经费、中国民族医药专家智库成立暨民族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大会后勤保障经费、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缙云山生态环境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组后勤保障经费等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40万元,为追加调研督导组后勤保障经费。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56万元,下降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8.41万元,增长44.71%。主要原因是追加劲扬办公大楼房屋租金、区档案馆科技大楼食堂整体搬迁专项经费、2019年机关食堂追加运行经费、新增租用办公区服务保障等经费、集中办公区文化氛围营造专项经费、调剂“垃圾分类改革项目及停车场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指标、缙云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督查后勤保障经费、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经费、云清路77号综合办公区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维护维修经费、中国民族医药专家智库成立暨民族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大会后勤保障经费、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缙云山生态环境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组后勤保障经费等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7.26万元,占96.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4.89万元,增长45.67%,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专项经费在年初无法预计,只能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我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追加劲扬办公大楼房屋租金、区档案馆科技大楼食堂整体搬迁专项经费、2019年机关食堂追加运行经费、新增租用办公区服务保障等经费、集中办公区文化氛围营造专项经费、缙云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督查后勤保障经费、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经费、云清路77号综合办公区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维护维修经费、中国民族医药专家智库成立暨民族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大会后勤保障经费、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缙云山生态环境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组后勤保障经费等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44万元,占1.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2018年绩效提标资金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1.61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区城管局调剂“垃圾分类项目及停车场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指标。
(5)住房保障支出21.60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职工住房补贴以追加预算的方式在年中下达。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9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调剂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资金0.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6万元,增长11.60%;公用经费13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8万元,增长36.51%。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医保垫底资金、年度考核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9万元,增长15.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60万元,下降30.44%,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均为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也与上年基本持平;但2019年我中心新增缙云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督查后勤保障经费、中国民族医药专家智库成立暨民族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大会后勤保障经费、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缙云山生态环境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组后勤保障经费等专项经费,以上专项经费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中无法预计,只能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故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中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新购接待用考斯特车辆一台,2019年我中心并未新购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14万元,主要用于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年检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3.5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0万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的差距都较小。
公务接待费42.54万元,主要用于区四大家重要政务、商务接待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5万元,增长118.7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2019年我中心新增缙云山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督查后勤保障经费、中国民族医药专家智库成立暨民族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大会后勤保障经费、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缙云山生态环境整治“回头看”检查工作组后勤保障经费等专项经费,以上专项经费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中无法预计,只能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故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315批次3,7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03万元,较2017年增加34.78万元,增长36.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主要为会议服务中心购置会议室日常用品费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59.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下设临时机构公车服务平台共有车辆34辆(2016年我区实施车改,我中心为无车单位)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43万元;主要是采购区档案馆科技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对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5项,涉及资金2,797.11万元。区财政局委托公司对“三个集中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维保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6.7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公共区域水电支出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公司对我中心“三个集中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维保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三个集中办公区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排危,有效提升了办公环境,本次绩效评价登记为“良。”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5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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