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应急发〔2021〕33号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城管委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现对原《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做如下修订。
一、委托执法事项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权责清单(2020版)》中,区应急管理局可委托镇街、园城管委会实施的事项共45项,其中9个事项的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按新修订条款作相应调整(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委托行政处罚范围、权限、期限等事项,按《北碚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执行。
联系人:梁勇,联系电话:68865812。
附件: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2021版)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