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与兑现2023年度北碚区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北碚科局发〔2021〕19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培育以科技型企业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优质市场主体,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扶持和鼓励科技型企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年度工作计划,将开展2023年度北碚区创新券申报与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创新券为2023年度科技型企业服务券、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绵碚科技创新券(科技人才服务券)。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对象为在北碚区注册一年以上,且研发、成果转化、经营均在本区域内的企业(两江新区直管区内企业除外)。
(二)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新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的科技型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0.5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服务券。
(三)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电子信息、机器人及智能设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智能传感器、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以及文化旅游产业、农业等领域,由本区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高校院所参与研究开发服务的项目,对当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买方企业可按照交易额的10%一次性领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同一企业每年领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最高不超10万元,同一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申报。
(四)2023年度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一次性领取券面总额为3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
(五)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购买对方(绵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主要成员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按照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交易总额的50%对企业给予支持,一个自然年度内同一企业可一次性领取不超过3万元的科技人才服务券。
三、申报时间
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4月8日-5月8日提交申报资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报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碚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碚区缙云大道6号1幢原劲扬摩托办公楼615室)
联系人:胡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68281625、68317101
五、创新券申报材料及兑现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兑现科技型企业服务券所需材料:《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科技型企业服务券)》(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
2.兑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所需材料:《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技术合同文本、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银行回单(财务凭证)复印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技术创新性自评报告》(见附件5);辅助材料:利用该项技术后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产品销售合同、发票)、用户使用证明或报告、校企合作协议。
3.兑现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所需材料:《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见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兑现绵碚科技创新券(科技人才服务券)所需材料:《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绵碚科技创新券(科技人才服务券)〕》(见附件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复印件、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重庆市科技型企业证书的下载流程:企业自行登录进入“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企业信息——我的企业信息——打印备案证书(右上角)。
2.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其中纸质件要求:申报企业需要在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对应的地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其他印证资料中只要纸张上有文字的每一页都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电子件要求:申报企业要填写《2023年度北碚区创新券申报与兑现的企业信息表》(见附件6),并报送到区科技局。
(三)兑现流程。
1.初审。
北碚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联合审查。
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法院、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查。申领企业在2023年度内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发生安全事故、劳动纠纷、质量事故、环境违法等行为的科技型企业不予兑现。
3.抽查。
区科技局将从申报单位中抽取一定比例,与相关单位核实填报数据真实性审核,发生填报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科技型企业不予兑现。
4.公示。
区科技局根据审查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经区政府审批后,在北碚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审批合格的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科技局和区财政局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拨付企业资金。
附件:1.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科技型企业服务券)
2.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
3.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
4.北碚区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绵碚科技创新券(科技人才服务券)〕
5.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券技术创新性自评报告
6.2023年度北碚区创新券申报与兑现的企业信息表
重庆市北碚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