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近年来我区供水企业经营业务调整情况,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北碚区发展改革委对不适应当前经营实际的价格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价格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现予公布。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价格政策文件目录
1、《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碚江水务有限公司三圣水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碚发改价〔2010〕13号、2010年5月10日印发)
2.《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蔡家组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碚发改价〔2010〕40号、2010年10月19日印发)
3、《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玉龙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碚发改价〔2010〕41号、2010年10月19日印发)
4、《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北碚区施家梁镇三胜供水站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碚发改价〔2011〕19号、2011年4月14日印发)
5、《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北碚区静观水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碚发改价〔2012〕4 号、2012年1月29日印发)
抄送:市物价局,区政府办,区水利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