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定并编制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重庆市北碚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北碚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北碚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重庆市北碚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改革科、投资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粮食科)、社会事业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价格与收费管理科、能源科。另设三个独立事业单位,即:价格认证中心(参公事业单位)、经济信息中心(节能监察中心)、粮食管理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划入职能职责: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水利局、区经信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我委;区商务委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入我委;划出职能职责:价格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重大项目稽察、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农业投资项目、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7项职能职责由我委划转其他区级工作部门或相应市级部门派出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07.37万元,支出总计2,607.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74万元、增长88.2%,主要原因是: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3.增加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50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74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3.增加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7.37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50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74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3.增加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01.88万元,占40.0%;项目支出1,505.49万元,占60.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7.3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1.74万元,增长88.2%。主要原因是: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3.增加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74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3.增加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2.56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1.追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追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3.追加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1.74万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3.增加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2.56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支出142万元;2.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支出906万元;3.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1.06万元,占5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06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1.增加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资金142万元;2.增加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5.97万元,占4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7.27万元,增长661.3%,主要原因是:1.根据渝财建【2019】117号文件,增加转企业补助资金906万元;2.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3.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医疗保险缴费等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04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4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6)其他支出20万元,占0.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5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按照“晋级晋档晋薪级”要求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新增人员以及因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了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3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2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5万元,增长24.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5万元,增长24.2%,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派员参加招商及国际温泉友城合作因公出国(境)(北碚府文【2019】59号)。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16万元,主要是用于派员参加招商及国际温泉友城合作因公出国(境)(北碚府文【2019】59号)。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按实际发生产生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16万元,主要原因是派员参加招商及国际温泉友城合作因公出国(境)(北碚府文【2019】59号)。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各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强化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违纪情形发生。
公务接待费14.8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1.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1,4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2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物价上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参加会议产生费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工教育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492.28万元。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6.9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32万元,执行数为16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每年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概算报告评审,二是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评估专家库、评估机构库及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三是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2019年发展规划业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62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