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废止北碚区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碚教发〔2024〕228号
区内各幼儿园、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
为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清理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北碚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第24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北碚区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北碚教发〔2019〕162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