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北碚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24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辖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6〕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碚区实际,现将北碚区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北碚区非公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北碚区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应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应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转业择业军队干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北碚区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四)北碚区国资委管理的区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六)已纳入上半年特殊人才职称受理范围的原则上不再通过下半年正常申报通道申报,特殊人才不受理的可通过本次正常通道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全市高中初级评委会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单位及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中初级申报时间见《2026年北碚区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中、初级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前请详细阅读《2026年北碚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2),高级申报时间见《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附件3),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可参照进行网上申报。我市现行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有关要求。

    为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文件精神及时间安排,注意在符合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内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得“突击提交”,防止网报阻塞,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不通过)的,本次申报终止。

    申报条件仅作为申报依据,申报人是否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专家综合评议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1.区属事业单位(含事业单位聘用非在编人员)、区属国有企业人员(以社保缴纳为准):

    个人→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单位主管部门→北碚区职改办(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专技业务审批)→评委会。

    2.我区非公单位人员:

   (1)工作单位在北碚的,在北碚区参保(在市内参保1年以上,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不得市内外连续计算,下同),且档案存放在北碚区的:

    个人→所在单位→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北碚区职改办(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专技业务审批)→评委会。

   (2)工作单位在北碚的,在北碚区参保(在市内参保1年以上),但档案存放在异地(市外)的:

    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附件5)→所在单位→北碚区职改办(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专技业务审批)→评委会。

   (3)档案存放在北碚区的流动人员:

    个人(提供1年以上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所在单位→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在市内存档满1年以上,提供查档证明)→北碚区职改办(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专技业务审批)→评委会。

    3.自主择业军队干部:个人→所在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北碚区职改办(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专技业务审批)→评委会。

    4.央企或市外单位驻渝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5.混合所有制单位人员根据单位股权及实际管理主体性质参照国有企业或非公企业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1.单位可使用渝快办法人用户或管理员渝快办个人账号登录。个人用户直接使用渝快办个人用户登录。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请联系相应机构注册渝快办法人用户。

    2.申报人登录账号→职称→个人中心→职称申报(按规定选取符合条件的评委会)→新增申请书→提交单位审核。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所填业绩成果,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因未上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3.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公示(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上报。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所在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4.主管部门或者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人才交流服务科审核(自主择业军队干部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5.北碚区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6.评委会审核受理。

   (三)缴费

申报重庆市北碚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受理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标准:初级120元/人、中级240元/人、高级420元/人,缴费时间:评委会另行通知。高级评委会评审人员,缴费时间及方式按照申报评委会要求执行。

   (四)评审材料归档

职称评审结果确认通知下发后1个月,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一式两份)。系统导出的职称评审表,评审结果页自带评委会、核准机构电子签章,其他不带电子签章的栏目由申报人送相应机构进行补盖鲜章。完善签章的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五)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重庆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4〕1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在岗位核定范围内进行。各单位应认真梳理岗位核定情况、聘用人数、空缺岗位等,区属教育、卫生、镇街及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主管部门统一到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进行用岗计划核定,并按要求填报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附件6)。

   (二)通过我区申报中初级“工程技术”系列,评审委员会应选择“重庆市北碚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专业(以考代评或考试系列不在评审受理范围):包括建设、交通运输、材料、国土空间规划、机械电气、测绘地理信息、水利水电、化工、绿色低碳、生态环境方向,具体专业方向以职称申报系统为准。其余专业可选择相关高级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请提前与高评委联系好,避免材料被退回影响申报,同时随意选择评委会将不予推荐)。

   (三)重庆市北碚区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进行全员现场答辩,以考察申报人专业知识、能力及水平,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对于工程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为获得工程类别专业学位的专业硕士,工程专业学术学位不适用。

   (五)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 2026年 12月31日;申报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为取得现职称以后且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

   (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特别提醒:职称申报期间,部分企业和个人在网络上发布夸张或不实信息,以此为引流手段,诱导不明真相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借机推销职称代办、论文代写代发、著作出版等服务,以此收取高额费用,借机实施诈骗。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1.各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及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从未以任何形式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代办职称申报培训、咨询、服务等事宜。

    2.职称申报相关政策、填报事宜,请直接向属地区县(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或相应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

    3.对于各类有关职称申报的有偿代办、咨询服务、论文代写代发、著作出版等广告宣传,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因委托中介机构违规代办职称、代发论文、著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上当受骗、财务受损、业绩造假等)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附件3)执行。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北碚区职改办,范老师,68386354(负责职称问题),北碚区云华路168号海宇大厦515室;

    北碚区人才交流服务科,杨老师,68864523(负责档案问题),北碚区云华路168号海宇大厦4楼。

附件:1.2026年北碚区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2.2026年北碚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3.《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4.工程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学历条件(2026版)

      5.异地查档记录

      6.2026年度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7.重庆市(区县)职改办公开电话

重庆市北碚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