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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蓝普特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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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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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服务 |
3年 |
2万元 |
18名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核发相关证照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村镇银行。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在重庆市北碚区设有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统计核算及税收解缴关系隶属北碚区(政策性银行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果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行或省级分行的授权书。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http://www.beibei.gov.cn/”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及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5日17: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64号B栋11-2,联系电话:18580886459)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获取确认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五)投标地点: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碚区碚南大道169号)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北京时间9:30—10:00
(七)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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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蓝普特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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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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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5005 0107 3600 00003849 |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方式),如果由于投标人未按照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和无法退还保证金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投标无效,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本项目中标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凭签订的项目合同原件1份递交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http://www.beibei.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原件(如果有),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023-60308730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南大道169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蓝普特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18580886459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碚和路500号
蓝普特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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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执行编号 |
ROYPUT2026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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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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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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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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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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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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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