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特殊疾病、国谈门诊保障用药、康复项目等医保待遇资格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减少医疗保险基金违规风险及不合理支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医学专家参与医保待遇资格鉴定资料的复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岗位及复审范围
(一)聘请岗位:医疗待遇资格鉴定资料复审专家(兼职)。
(二)复审范围:包括对重庆市特殊疾病、国谈门诊保障用药、康复项目的申报资料及鉴定材料进行专业复核与评估。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廉洁自律意识,无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相关学科(如内科、外科、肿瘤科等)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相关专业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标准及诊疗规范。
(三)执业地点为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了解重庆市特殊疾病、国谈门诊保障用药、康复项目等相关政策、鉴定流程和相关管理规定,具备医疗待遇鉴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充足时间参与复审工作,认真履行复审职责,客观公正出具复审意见。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复审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
三、工作职责
(一)按照重庆市医保待遇资格的诊断标准、鉴定规范,对特病申报资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进行独立复核,提出明确复审意见。
(二)参与复审专家会议,对疑难案例进行集体讨论,形成最终复审结论。
(三)遵守复审工作纪律,对复审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及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相关内容。
四、薪酬待遇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专家劳务费标准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72号)文件中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即院士、全国知名专家2000元/人/天,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1500元/人/天,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及以下1000元/人/天,评审时间不超过半天的,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报酬包含税费、交通补贴等费用。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含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职称资格、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2.投递邮箱:799585169@qq.com
3.联系电话:023-68356322 联系人:崔小琴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需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北碚区医保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通知上岗。
(三)本次聘请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所有。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医学专家积极报名,共同为规范医保待遇资格鉴定工作、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