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重庆坤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对重庆坤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行政处罚的听证
二、听证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9:30
三、听证地点: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8862174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请于2024年10月21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4年10月21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者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