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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5001090092980506/2022-00120
  • 发文字号
  • 北碚府办发〔2022〕76号
  • 发布机构
  • 北碚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有效性
  • 有效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22〕7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公司),有关单位:

《北碚区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北碚区2022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全区水资源监管,积极推进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结合2022年重庆市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主线,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努力开创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区水资源管理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指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其中全区用水总量≤3.028亿m3,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7%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严控用水总量。

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全面落实2022年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措施,严格实行全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最严水资源日常监管,完成市级下达水文水质监测任务,积极推进取水许可规范化建设,提升水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确保全区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8亿m3以内(区水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是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结合定额管理及取(用)水户实际用水情况,以正式文件合理下达取水许可用户和公共供水户取(用)水计划,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用水,严控全区用水总量(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牵头)。

三是强化重点监控用水户监管。区水利局和区城市管理局修订完善北碚区工业和服务业重点监控单位名录。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行业重点用水单位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执行、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内部节水制度制定及执行等方面日常监管,鼓励企业开展节水诊断、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力争2022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载体创建率达80%以上(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用水效率。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作。通过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大力实施节水灌溉,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提升全区农业用水效率;推广畜禽养殖节水技术,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配合)。

二是实现中型灌区取水计量。加快推进农业灌溉计量设施改造,完成胜天水库、海底沟水库两个中型灌区取水计量,强化灌区计划用水管理(区水利局牵头)。

三是持续推进非常规水利用。积极谋划推动再生水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每年将雨水及再生水利用量统计数据报送区水利局,并抄送市住房城乡建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配合)。

(三)推进节水社会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按照北碚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创建资料收集和现场点验收准备工作,通过市级评估验收(区节水型社会创建办牵头,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是全面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创建。其中区级节水机关累计创建率100%,其他公共机构累计创建率≥50%(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2022年各创建公共机构单位配合);组织至少1家规上工业企业创建成功区级节水型企业,至少1家节水型企业申报“水效领跑者”(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配合);节水型居民小区累计创建率≥15%(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城乡住房建委、区水利局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节水载体跟踪管理,确保节水实效。

三是激发节水活力。配合市级部门做好《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对节水载体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政激励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是全面推进节水科普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周、节能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进机关、进高校、进社区以及普及节水知识、分享节水经验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节水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和宣传节水工作成效经验与典型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各节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节水制度。

一是扎实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北碚节水办〔2020〕1号)要求实施节水评价工作,对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及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划的项目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区水利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是强化用水定额对标应用。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计划下达、节水载体中强化定额运用,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用水效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是加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监管。严格落实和推广国家发布的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加强对市场用水产品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四是做好节水统计工作。加强所属行业节水管理,收集整理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检查、计划用水管理等资料,按节水统计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区节水办牵头,各节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节约用水管理责任,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作为重大生态保护和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领域。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建立激励机制。创建合格节水型单位,授予“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等称号。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获得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小区等开展定期跟踪复核,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实行退出制度。

(四)严格工作考核。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是市对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重点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狠抓推进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表明确的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联系人:郑彬,联系电话:68865366,邮箱:53656681@qq.com,地址:北碚区云清路77号B座B113办公室)


附表:北碚区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表

北碚区2022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工作事项

任务类型

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控制目标

最严水资源考核目标值

1.用水总量控制

加强取用水管理,用水总量≤3.028亿m3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北碚水厂

2022年11月30日

2.用水强度控制

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20年比较下降率>7%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北碚水厂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

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统计局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区城市管理局

北碚水厂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农田灌溉利用系数≥0.513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委

2022年11月30日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








严控用水总量

3.强化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

全面落实2022年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措施,严格实行全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最严水资源日常监管,完成市级下达水文水质监测任务,积极推进取水许可规范化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1月30日

4.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

结合定额管理及用水户实际情况,以正式文件合理下达直接取水户取用水计划,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区水利局

/

2022年11月30日

结合定额管理及用水户实际情况,以正式文件合理下达公共供水户取用水计划,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11月30日

5.强化重点监控用水户监管

区水利局和区城市管理局修订完善北碚区工业和服务业重点监控单位名录。加强对所属行业重点用水单位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执行、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内部节水制度制定及执行等日常监管,鼓励企业开展节水诊断、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力争2022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载体创建率达80%以上。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提高用水效率

6.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作

通过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大力实施节水灌溉,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提升全区农业用水效率;推广畜禽养殖节水技术,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水利局

2022年11月30日

7.实现中型灌区取水计量

实现胜天、海底沟中型灌区取水计量

区水利局

/

2022年11月30日

8.积极推动再生水利用

积极谋划推动再生水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每年将雨水及再生水利用量统计数据报送区水利局,并抄送市住房城乡建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推进节水社会建设

9.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按照北碚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创建资料收集和现场点验收准备工作,通过市级评估验收。

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办

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2年10月30日

10.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

区级机关累计创建率100%,其他公共机构累计创建率≥50%。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下达2022年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

2022年11月30日

11.节水型企业创建

组织至少1家规上工业企业创建成功区级节水型企业,至少1家节水型企业申报“水效领跑者”。

区经济信息委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

2022年9月15日

12.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

完成节水型居民小区累计创建率≥15%。

区城市管理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

2022年9月15日

13.构建节水法规体系

配合市级部门做好《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对节水载体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发挥财政激励机制,激发市场活力。

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30日

14.全面推进节水科普宣传

全面推进节水科普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周、节能宣传周等节点,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进机关、进高校、进社区以及普及节水知识、分享节水经验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节水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和宣传节水工作成效经验与典型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

各节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22年11月30日

落实节水制度

15.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对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及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划等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30日

16.强化用水定额对标应用,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计划下达、节水载体中强化定额运用,加强监督检查

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定额运用

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11月30日

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定额运用

区水利局

/

2022年11月30日

用水计划下达定额运用

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

/

2022年11月30日

节水载体中定额运用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2022年11月30日

17.落实和推广国家发布的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

对我区水效标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1月30日

18.做好节水统计工作

做好所属行业节水管理,收集整理接受载体创建、节水监督检查、计划用水管理等资料,并按节水统计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区节水办

各节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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