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郭家沱整体片区棚改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日期:2020-12-31

北碚府发〔2020〕76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郭家沱整体片区棚改项目二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北碚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18日作出郭家沱整体片区棚改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郭家沱整体片区棚改项目二期。

二、征收范围、面积和户数

(一)征收范围:北碚区郭家沱115号、118号、119号、120号(以上门牌含所有附号,不含农房,具体以红线范围为准)。

(二)征收面积:房屋建筑面积5010.99㎡,另有部分未经登记建筑。

(三)征收户数:共104户。

三、征收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实施单位

北碚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

五、签约期限

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止,共计60天。

六、补偿安置

按已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征收的执行。

特此公告。

公告发布机关电话:68219315。

公告发布机关地址: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

附件:郭家沱整体片区棚改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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