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8-07-18

北碚府办发〔2018〕119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北碚区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北碚区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北碚区全域旅游规划,加快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早日建成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目标定位和“行千里·致广大”价值定位,着力打造旅游业发展升级版,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实现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目标

按照“配套设施全,示范有精品,村落有亮点”的总体要求,通过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程,不断美化我区乡村环境,完善乡村旅游配套,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力争用5年时间创建完成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并示范引领全区村落总体形象大为改观,使我区的美丽乡村逐渐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资金来源

按照“全面统筹、叠加使用、集中扶持、连线成片”的原则,由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通过整合市区两级交通、农业、城乡建设、水利、环保、林业、旅游、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建立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示范村建设。每个示范村创建总体扶持资金原则上为1000万元,部分示范村创建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扶持标准。资金拨付方式为批准创建后拨付30%,项目中期拨付20%,验收通过后拨付40%,剩余10%作为长效管理经费在下年度复评通过后予以拨付。

四、实施步骤

我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由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具体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我区每年启动3—5个示范村创建工作,每个示范村创建周期为2年,示范村创建由各街镇组织申报。

(二)联合评审: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委、区林业局、区旅发委、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部门通过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申报村竞争性陈述等程序进行联合评审。通过评审的,报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创建计划。

(三)启动创建:创建对象被纳入创建计划后,启动创建工作,创建周期为2年。相关部门在创建实施过程中,对创建对象给予技术指导及项目资金支持,所在街镇负责协调解决创建对象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考核验收:创建对象根据创建成效,适时提出验收申请,区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按照“组织管理健全、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市场营销有力、旅游服务规范、综合成效明显”的原则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评分标准,开展创评验收,对创评分达到95分以上且满足验收认定6个必备条件的创建对象,予以通过。对创建不达标的允许在创建期内整改复验1次。

(五)资金管理: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创建对象根据工作进度向所在地街镇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街镇汇总后报区财政局拨付。各街镇要做好拨付资金的监管及支付,确保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资金专款专用。

(六)长效管理: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创建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达标的示范村每2年进行一次复核,对达不到要求的示范村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后期奖励和扶持资格,并按照投入总额的20%上交街镇财政资金至区财政局。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资金统筹、资源配置、联合评审、考核验收等方面工作。各部门和街镇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界限,形成协同作战、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大对创建对象的指导和支持,并进一步深化景区、旅行社与创建对象的结对互助,引导各类要素汇集创建对象,实现优势互补。

三是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召开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研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创建工作推进月报制,由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北碚区美丽乡村示范村验收认定六个必备条件

    2.北碚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1

北碚区美丽乡村示范村验收认定六个必备条件

1.发展规划:包括村规划、旅游发展专项规划、产业发展策划等。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标准旅游化”建设,村内主要车行道路实现油化,可进入性好,停车驿站等设施齐全,路域环境整洁、景观良好有特色。农房风貌集中整治,美化形象,尤其要拆除违法搭建。区域整体环境整洁、优美,无污水、污物、乱搭建、乱堆放现象,农家乐、景区景点各休闲经营场所垃圾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排放率均达到100%,环卫系统建设完善,运转良好。

3.游客接待中心和旅游导览标识系统:游客集中区域设立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宜,标识醒目,建筑立面体现当地特色、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游客中心应设有公共服务接待咨询区、公共休息区、宣传推广区等功能分区;配备影视播放、自助查询等设施、设备;提供热线咨询、投诉受理、预订、代办、导游、活动预告、高峰期实时信息发布及其他各类智慧旅游服务;提供区域性的宣传资料如旅游地图、当地明信片、画册、书籍、音像制品等;提供饮料、洗漱用品等旅游生活用品服务。在游客中心及游客主要集中处设导游全景图(标明主要景点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区域内主要景点、游客中心、厕所、出入口、医务室、公用电话、停车场等,并明示咨询、投诉、救援电话);在各重要节点及重要交叉路口(如村庄入口)设导览图(标明现在位置及周边景点和服务设施等);在一般路口设方向和方位的指引标志、标识牌;对主要景点、景观或者相关设施、场所设景物介绍牌或公共信息符号标志。区域内导览标识设置合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标识经精心设计形成统一风格,造型有特色,与环境相协调;制作精美、维护良好;标识至少有中、英文对照。

4. 旅游产业体系:建立完善旅游产业链条,不断提升引客和留客能力,要依托当地自然、人文、农业等资源,围绕产业附加值提升,发展乡村民宿、特色餐饮、休闲农场、户外运动、露营基地、房车营地、非遗传承、文创商品、生态康养、亲子体验等多种类型的产业业态,须至少有5个。大力招商引资,创建周期内,当年开工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产业类项目不少于2个。

5.慢行绿道:建设有适合游客活动的绿道1公里以上,线路设置科学、安全,指示性及沿途景观可观性强。

6.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有固定的图书阅览点,且人均公共图书藏书量不低于5册。有固定的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点。有为老年人、儿童、残障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拐杖、推车、轮椅及无障碍通道。挖掘地方民俗、文创商品不低于1个。周期性举办文化节庆活动。


附件2

北碚区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验收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及标准

分档计分

自评分

考核分

1

基础配套设施建设(44分)




1.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前后对比照片

10



1.1.1

村内道路油化、设施建设及沿线景观改造

3



1.1.2

农房风貌集中整治,美化形象,拆除违法搭建

3



1.1.3

区域整体环境整洁、优美,垃圾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排放率均达到100%

3



1.1.4

村内山坪塘景观提升

1



1.2

游客接待中心

4



1.2.1

主要以村为建设主体,有独立场所,座落位置合理,内部布局规范,能满足咨询、接待、休息、讲解服务等需求。




1.3

旅游厕所

4



1.3.2

位于通景公路沿线、旅游街区和主要的游客体验点,不少于2个A级旅游厕所,其中2A级以上1个。




1.4

停车场

4



1.4.1

50个车位以上,场地平整,按标准划定车位线和指引标线。若分散式建设,相距最远的两个停车场之间距离不超过500米。主要旅游环线临时停车驿站5公里内不少于2处。




1.5

标识系统

5



1.5.1

区域内指示系统完备,村主入口设置全景图,全景图要素完备,主要交叉路口设置导览图;区域内指示系统设置标准、美观、位置合理,风格与当地文化相符;经营户店招统一、美观。




1.6

慢行系统

5



1.6.1

有绿道、自行车道、1公里以上游步道或古道等慢行系统不少于1条。




1.7

游憩景观小品

5



1.7.1

有能满足游客休息、观景、摄影等需求的节点不少于5处。




1.8

医疗服务

1



1.8.1

设有医务室并配备医护人员,备有高血压、心血管等慢性病常用药及担架等救援设施。




1.9

接待设施

2



1.9.1

床位不少于30张,餐位不少于50个,20人以上会议室不少于1个。




1.10

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

4



1.10.1

有固定的图书阅览点,且人均公共图书藏书量不低于5册

1



1.10.2

有固定的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点

1



1.10.3

挖掘地方民俗、文创商品不低于1个

1



1.10.4

有为老年人、儿童、残障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拐杖、推车、轮椅及无障碍通道

1



2

产业体系(28分)




2.1

主题餐饮

3



2.1.1

有当地传承的特色菜不少于1个,当地特色小吃不少于1项。




2.2

旅游购物

2



2.2.1

有农家购物点等购物场所,有不少于区内特色的10种旅游商品。




2.3

休闲业态

10



2.3.1

有乡村民宿、特色餐饮、休闲农场、户外运动、露营基地、房车营地、非遗传承、文创商品、生态康养、亲子体验等多种类型的产业业态不少于5项(该条款以项目数计)。




2.4

精品线路

3



2.4.1

提供串联本地周边特色景点和风景的旅游线路不少于3条,开发本村精品旅游线路不少于1条。




2.5

项目储备

10



2.5.1

创建周期内,当年开工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产业类项目不少于2个 。




3

宣传营销(14分)




3.1

形象标识和主题

4



3.1.1

有专门的形象标识,辨识度高,有明确的宣传口号,主题清晰,在村庄明显处能看到该标识和主题。能将上述标识和主题口号广泛运用于各类活动、宣传品、导览系统等。




3.2

节庆活动

4



3.2.1

挖掘当地人文、民俗、农耕、乡土等文化资源,结合旅游活动的特点,举办各类地方特色节庆活动不少于1次。




3.3

旅游宣传品

2



3.3.1

自制旅游宣传品不少于1种。




3.4

媒体宣传

2



3.4.1

创建周期内,当年媒体宣传经费不少于5万元。




3.5

自主宣传

2



3.5.1

有微信、微博、网站、微电影等自媒体不少于2种。




4

服务品质(5分)




4.1

标准化服务

2



4.1.1

有标准化服务流程,且有书面记录。




4.2

智慧化服务

2



4.2.1

区域内主要服务点设置免费wifi。




4.3

诚信经营

1



4.3.1

区域内经营户持证经营,明码标价。




5

旅游管理(9分)




5.1

管理制度

2



5.1.1

建立安全生产、旅游质量管理、旅游统计、从业人员岗位管理、卫生保洁、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每季度检查(演练),且有书面记录。




5.2

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4



5.2.1

村干部能用普通话进行旅游讲解、接待

2



5.2.2

有完善的行业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与部门乡镇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座谈等活动。

2



5.3

经营主体

3



5.3.1

该机构运作正常,且有二人以上专职人员;或引进专业管理团队,签订一年以上合作合同;或村以资产入股,与工商资本达成合作协议,且村集体占股不少于20%。





总分100分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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