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06

北碚府办发〔2018〕103号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在碚市属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书记陈敏尔、市政府市长唐良智同志调研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建设好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缙云山是重庆主城重要生态屏障,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以来,北碚区认真贯彻落实属地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但也存在着违规建设、违规经营、农家乐无序低效发展、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必须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坚决整治到位。全区上下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战略站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保护自然、保障民生”的工作方针,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更加坚定自觉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各街镇、区级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最严格的审批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禁止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严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项目审批关口,坚决守牢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

北温泉街道、歇马街道、澄江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违法违规行为巡查、发现、制止力度,严格农房审批,组织实施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制订村规民约,规范自然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和经营户行为,做好整治落实、民生改善、信访维稳、后期监管、成果巩固等工作。

区林业局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缙云山管理局要在市林业局领导下,统一行使缙云山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监督管理权,具体承担保护区管理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原管辖的市属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履行好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职责。

区国土分局要负责自然保护区内用地审查报批,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对缙云山自然保护区内国土空间的优化管理。

区城乡建委要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用地规模以上房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指导督促相关街镇规范村庄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区环保局要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职责,对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审批手续。

区规划分局要牵头协调编制缙云山国土空间布局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完善乡村规划体系,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

区城管局要加强缙云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牵头开展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环境脏乱差、占道经营、园林绿化、停车场所管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配合区交委做好道路开口、占道广告等规范管理。

区交委要负责自然保护区内普通公路的管理工作,加强道路开口、占道广告等规范管理,指导保护区内相关街镇的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要强化自然保护区内农家乐的行业管理责任,会同区旅发委加强农家乐等级评定,规范引导农家乐有序经营,推进农家乐创新发展、业态转型和提档升级。

区旅发委要牵头负责缙云山4A级景区的提档升级,指导相关街镇乡村旅游发展。

区工商分局要严格自然保护区内农家乐等市场主体登记准入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综合整治期间,暂停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

区食药监分局要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内餐饮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监管,组织开展餐饮行业明厨亮灶和餐饮摊贩及家庭宴席备案管理等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强自然保护区内住宿场所卫生许可审批监管,依法依规做好自然保护区内住宿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要负责牵头研究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及生态移民、对原住民集体林权实行生态赎买等政策,向上争取、安排、督促重大建设项目。

区财政局要负责配合研究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财政政策,统筹保障整治和转型升级发展资金,指导、督促北温泉街道、歇马街道、澄江镇落实整治和转型升级资金。

区编办要负责牵头研究理顺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科学设置进一步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

区公安分局要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维护自然保护区内社会治安和稳定秩序,加强保护区内户籍人口管理,依法从严查处阻扰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为。

区信访办要负责指导督促北温泉街道、歇马街道、澄江镇和相关区级部门处理落实群众的来信来访,综合研判信访形势,制定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

区“两违”整治办要统筹协调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街镇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

三、举一反三,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责任

区级各部门、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举一反三,加大对“四山”、自然保护地等全区类似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确保全区生态环境安全。

(一)立即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要以实施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全面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底数和管理薄弱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整改的要求,全面系统排查和预防整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情况,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同步加强对各类生态敏感区的监管与保护,加快全区森林、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确保生态环保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把规划调整关,实行计划调整,对可调可不调的坚决不调,对符合调整规定的依法依规按程序调整。严把项目准入关,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列出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严禁违规在自然保护地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严格规范涉及自然保护地范围的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监管自然保护地内的生态旅游活动。严把监督考核关,将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对街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责任人实行终身追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监管责任。

特此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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