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在碚市属单位,有关单位:
《北碚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北碚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
机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办发〔2015〕号)和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委发〔2014〕1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和“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为重点,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建立符合北碚实际的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高效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协调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加强协调。坚持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原则,综合分析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种类、数量、内容、人才、资金、服务群体及覆盖区域等现状存在的共性与个性,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明确目标,稳步推进,避免资源闲置与浪费,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平台,有效整合基层文化项目、工程、资源,形成与设施网络相匹配的服务网络,提升面向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分工协作,共建共享。着眼于发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开放性、多元性、创新性特点,立足北碚“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目标,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资源优势,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文化政策、文化惠民工程、服务机制创新、部门和社会资源整合等方面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努力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服务管理集约化的目标,发挥公共文化政策和资源的综合效益。
(三)循序渐进,完善体系。根据当前国家重大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具体任务,针对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的立足于文化系统现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及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文化终端等架构体系,融合文化系统文化资源与社会文化资源,不断拓展服务外延,丰富服务内涵。通过建立协调机构,逐步深化文化与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合作关系,形成完整、有力、高效的服务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总目标。统筹部门资源,逐步破解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场馆设施、人才队伍、组织保障、财政支撑、制度研究等体系建设不匹配的难题。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层级职责,解决政府规划和部门协调问题;在资源利用上,优势互补,集约集成,共建共享;在科技创新上,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在队伍建设上,配齐人员,专兼结合,综合使用,注重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在经费保障上,统筹管理和使用,依据规划策划和实施工程项目;在服务管理上,统一标准,强化规范,提高质量,良性运行;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保障、内容、考核等一体化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一是协调公共文化服务政策、规划、标准制定、实施和考核。开展“十三五”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预可研,编制北碚区“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重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制定出台《北碚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重庆市加快建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北碚区加快建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依照国家关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评估定级的标准,将有条件的工人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纳入评估定级范围。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逐步将工人俱乐部、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纳入免费开放范围。
二是协调建立稳定、持续增长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将公共文化设施、公益性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项目以及相关文化服务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建立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持续稳步增长机制。试点推进基层公共文化专项经费统筹,整合、规范公共文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规范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转移支付。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三是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重点惠民项目的共建共享。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统筹作用,整合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完善建设布局,提高服务效能。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融合部门、社会单位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统筹实施各项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共享工程、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现有重大惠民项目,使其更好地继续发挥作用。重点推进镇(街道)、村(社区)达标建设全覆盖;以推进全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为契机,深化“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农家书屋”融合发展、进村入户。融合文化与科技资源,试点建设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建设重庆市公共文化物联网服务北碚分中心。研究设计、培育面向农村未成年人、留守老人以及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民生项目,强调在协调机制的统一框架下统筹安排。互联互通公共文化设施,稳步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图书馆总分馆、图书馆“一卡通”、文化馆联盟和图书馆联盟建设。在镇(街道)试点建设综合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依托基层文化阵地在村(社区)推动社区教育,开设梦想课堂,普及群众文化活动。
四是协调推进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文化机制改革,统筹建立城乡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区内各级各类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镇(街道)文化站人员;区级公共文化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国家一级馆(地市级)指标要求,不低于75%;为村(社区)设置由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探索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建立由区文化委、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各镇(街道)管理统筹、职能分级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协调机制,完善岗前培训、上岗资格认证制度;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继续教育和脱产培训;深化文化志愿者服务项目,发挥高校志愿者服务作用,打造“兼善文化课堂”暨“爱故乡文化促进会”志愿服务载体,在村(社区)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基地。探索建立人才资源与服务项目对接机制,解决部门保障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基层文化需求脱节等难题,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和实施主体具体化相统一。
五是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开展政府向演出团体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公共文化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社会组织。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论证(2015年1月—2月)。由区文化委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现状、服务资源、服务内容、规划建设项目、服务保障等基础情况。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北碚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工作方案》。
(二)数据分析(2015年3月)。邀请专家分析调研数据和样本,各部门研制工作利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考核评价等问题,论证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
(三)试点运行(2015年4月—12月)。根据基本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参照文化部对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要求,加强对外宣传,启动各部门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试点运行工作。通过试点运行,建立健全群众考评机制,评估免费开放服务效能和管理运行机制。
(四)形成机制(2016年1月—3月)。修订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工作机制,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创新实践。
附件:1.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2.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3.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建立,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永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何雪梅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万天伦 区文化委书记
周俐利 区文化委主任
成 员:彭 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 涛 区编办副主任
刘明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 超 区文明办副主任
候祖戎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继兰 区财政局副局长
罗 菁 区教委副主任
余方涛 区科委副主任
赵 琪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周光田 区农委副主任
张 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熊 斌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阳 俊 区法制办副主任
黄 敏 区总工会纪检组长
王红玉 团区委副书记
贺玉珍 区妇联副主席
陈 莉 区科协副主席
李明航 区残联副理事长
胡光耀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文化工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区文化委,负责组织召开相关调研、工作协调、机制论证及拟定相关制度和规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委书记万天伦同志兼任。
附件2
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条 主要目的
(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策、规划等的统筹协调。
(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
(三)深化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机制创新,完善各项公共文化制度,提高文化治理能力。
第三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文明办、区法制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委、区科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统筹办)、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委、区法制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分局等部门组成。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领导下工作,由区文化委牵头,区文化委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
第四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排相应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根据具体工作任务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小组成员视工作任务由领导小组或成员单位确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和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提出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范围
(一)协调推进重大公共文化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二)协调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三)统筹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四)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惠民项目。
(五)协调推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六)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监督评估机制。
(七)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年度重大事项。
第六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主要负责整理和收集需要协调组讨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贯彻落实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以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七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3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区文化委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以提议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议。每次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区文化委与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确定,并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通知。
协调组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讨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具体工作任务。
第八条 协调组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第九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会前应主动研究有关工作,认真准备材料,按时参加会议。
会议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
第十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工作,不改变现行公共文化管理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区委、区政府决策,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实施。
附件3
北碚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
1.出台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制度、规范文件;
2.督查协调机制工作落实情况。
区委组织部
指导各镇街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中完善文化服务布局和功能,达到国家和重庆标准。
区委宣传部
1.指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六中全会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3.指导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建设;
4.指导基层文化站开设梦想课堂。
区编办
1.协调解决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西部标准;
2.积极配合《重庆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重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政策落地。
区文明办
1.把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基本指标并实施;
2.协调推动面向未成年人、留守妇女儿童以及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
3.将文化志愿服务纳入志愿服务工作。
区发改委
1.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北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2.指导编制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
3.统筹区内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区财政局
1.研究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财政保障机制;
2.牵头制定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标准。
区教委
1.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
2.推动农村中小学参与文化站(室)建设;
3.大力推动社区教育工作;
4.探索有条件的学校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
区科委
1.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推动科学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
2.参与和组织公共文化领域的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
3.参与组织推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相关工作。
区城乡建委
在城镇化建设中,积极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和重大文化项目建设。
区农委(区扶贫办)
1.将全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纳入全区扶贫工作整体规划;
2.协助推进全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研究制定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区民政局
指导全区各便民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打造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区人力社保局
1.向上级部门争取提高文化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有效加强区镇两级文化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2.积极推进《重庆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重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政策落地。
区文化委
1.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规划政策,编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
2.牵头推进北碚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等相关工作;
3.牵头召开协调组全体会议,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法制办
负责对区政府出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政策、文件审查和解释工作。
区总工会
1.推进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
2.参与制定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3.指导所属领域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积极配合将其纳入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和市对区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团区委
1.依托基层文化阵地协调推进青少年文化志愿服务;
2.参与推进未成年人文化建设;
3.推动共青团系统所属领域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积极配合将其纳入市对区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4.指导中小学课外教育基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区妇联
1.推进家庭文化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
2.负责所属领域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配合将其纳入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和市对区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3.参与妇女儿童文化权益保障工作;
4.参与推进巾帼文化志愿服务。
区科协
1.推动科学知识普及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机融合;
2.推动所属领域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积极配合将其纳入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和市对区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区残联
1.统筹指导残疾人文化权益保障工作;
2.支持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3.参与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
区规划分局
积极推进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并将涉及空间管控的相关内容纳入法定规划进行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推进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室免费开放,着眼公共文化效能建设,统筹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形成服务合力;
2.规范本辖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行,保障本级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投入;
3.指导村(社区)文化队伍建设,建立村(社区)文化室免费开放绩效评价机制;
4.策划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5.落实村(社区)文化室专兼职岗位及待遇,责任到人;
6.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总分馆”制度建设。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