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2-02-17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北碚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北碚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2011年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5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源头治理,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防范重大货运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桥梁垮塌事故发生,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渝办发〔2011〕7号)文件的安排部署,从2012年1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代号为“路安”,以整治非法改装为重点的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路安”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

查处一批典型非法改装车辆,有效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改装车辆进行超限运输的行为,使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擅自改变车箱尺寸的货运车辆恢复原状,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非法改装企业100[%]取缔,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北碚区“路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郑学伦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朱吉红、区交通局局长李均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长陈渝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纪委书记王小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本区“路安”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由交通部门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分别抽调2人,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局分别抽调1台执法车,组成“路安”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抓、部门配合、专项治理”原则。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全面清理整顿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区经信委要对全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区工商分局对全区车辆改装企业及产品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取缔非法改装汽车的企业。

(二)坚持教育引导车主自主纠正原则。引导和鼓励车主自行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整改。

(三)坚持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

“路安”专项行动从2012年1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在全区范围内对擅自改变车箱尺寸的货运车辆(包括过境货运车辆)实施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31日)。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路安”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9日)。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路安”专项行动的组织方式、行动时间、整治重点、整治手段,鼓励自行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进行整改;策划制作“路安”专项行动宣传专题片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及开展“路安”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各公路超限检测站、交巡警平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大造舆论声势。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区“路安”专项行动工作组,以公路超限检测站和公安交巡警平台为依托,对涉嫌非法改装的车辆,一律检查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两证”),经核实“两证”真实有效,且与车辆外廓尺寸相符的,当即放行。凡不能提供“两证”、“两证”涉嫌伪造或“两证”信息与外廓尺寸不相符的,一律强行将车辆扣押至指定停车场,经过进一步确认为非法改装的,由当事驾驶员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改装企业或由当地工商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改装企业恢复车辆原状,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同时严格按《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实施处罚。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专项行动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情况和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各部门总结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和统计表由区治超办统一上报市“路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职责

(一)区交通局:牵头并负责督促、指导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运管部门排查、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信誉档案;组织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

(二)区公安分局: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积极维护“路安”专项行动期间的交通及治安秩序,依法查处“路安”专项行动期间阻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区经信委: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四)区工商分局: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五)区质监局: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监督检查从事拼装、改装汽车企业,依法查处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企业。

(六)区安监局: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

(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力配合支持“路安”专项行动,主动积极做好镇街职责范围内的治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区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货运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桥梁垮塌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二)密切部门联动。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路安”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区“路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送法下乡”,深入码头港口、重点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广泛宣传,为“路安”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规范执法行为。“路安”专项行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管理。

(六)及时互通信息。及时与相邻区县互通相关信息,采取区域联动治理模式。区“路安”专项行动工作组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8865379,传真:68865379,电子邮箱:1553694672@qq.com,联系人:彭丽莎

主题词:交通 车辆 治理 方案 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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