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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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碚区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北碚府办发〔201914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北碚区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2年)》已经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0日            

北碚区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8-2022年)

第一章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实施多污染源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建、治、管、改,优化调整四个结构,着力控制交通污染、扬尘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增强监管能力和科研能力,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北碚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第二节规划原则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达标规划与国家经济政策、节能减排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将重点任务措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从大气环境污染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当前最突出的灰霾、光化学污染等问题,推动大气环境的持续改善,最终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控制增量,削减余量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控制污染物增量,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总量控制、增量置换政策,促进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同时,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强化大气污染控制等手段,大力削减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及生活源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项目落地、责任落实围绕改善空气质量的目标,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污染减排策略,明确细化各项污染物的防控要求和工作任务,编制年度污染防治项目清单,落实工程项目。

第三节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重庆市北碚区,全区总面积755平方公里,下辖天生、朝阳、北温泉、龙凤桥、东阳、蔡家岗、歇马、水土、复兴9个街道,金刀峡、三圣、施家梁、童家溪、柳荫、澄江、静观、天府8个镇。

第四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五)《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

二、标准规范指南

(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二)《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四)《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

(五)《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

(六)《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6-2016

(七)《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7-2016

(八)《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577-2015

(九)《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60-2016

(十)《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61-2016

(十一)《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

(十二)《包装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8-2017

(十三)《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

(十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相关规划和文件

(一)《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166号)

(二)《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渝府发〔201634号)

(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

(四)《重庆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17329号)

(五)《重庆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

(六)《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七)《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八)《重庆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渝府发〔201722号)

(九)《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2015年、2016年、2017年)

(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4号)

(十一)《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

(十二)《重庆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2016~2017年)》(渝府发〔2016165号)

(十三)《重庆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2017年度工作方案》(渝环〔201787号)

(十四)《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25号)

(十五)《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181号)

(十六)《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

(十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76号)

(十八)《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

(十九)《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21号)

(二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车辆(船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69号)

(二十一)《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环〔2015669号)

(二十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0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力

十二五以来,北碚区政府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蓝天行动,重点实施了控制工业污染、控制交通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和增强监管能力等四控一增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举措。

一、严控工业污染

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推进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及关闭,调整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市政府前六批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企业搬迁。落实优惠政策,统筹安排,确保搬迁后清洁生产得到加强,生产工艺水平和环境绩效得以提升。十二五期间先后搬迁了北源玻璃、川仪等12家重污染企业,关停三溪页岩砖厂等13家一类控制区内烧结砖瓦窑。

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深化电力行业燃煤设施监管,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改造,保障治理设施及在线设备高效、稳定运行,并关停了重庆天府矿业有限公司磨心坡发电厂。加强燃煤设施监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完成40余台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和淘汰。

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严格落实《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强化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核准、备案管理,未核准或备案一例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无违规审批严重污染大气的建设项目。

深入治理重点行业废气。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达标排放监管。深化水泥行业废气治理,关停富皇水泥有限公司3000/日以下水泥生产线,完成了富皇水泥有限公司鳌鱼堡生产线除尘设施改造,完成了科嘉混凝土有限公司水泥搅拌扬尘污染限期治理。

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重庆市北碚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碚环发〔201612号),对汽车整车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14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

二、严控交通污染

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提前淘汰经济补偿,严把年审关。2013年以来淘汰黄标车1605辆、老旧车1512辆,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淘汰任务。

加强尾气路检工作。在龙凤大道、缙云大道、212国道等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针对黑烟车、大小轻型货车等高污染机动车开展尾气排放道路抽检联合执法工作。同时通过增加检测点位、夜间专项执法等措施有效控制黑烟车、大货车、尾气超标车等重污染车辆入城入园。

开展货车限行工作。多部门联合制定货车限行方案,按时段、路段、分流走向等进行限行,明确以天生路、西南大学等敏感区域周边的道路开展货车限行工作。

加强油品质量检查和油气回收治理。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油品专项执法检查,保证油品质量。全面深入落实油气回收治理,截至2015年底,全区41家加油站和1家油库已全部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同时每月进行抽查。

三、严控扬尘污染

严控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碚区蓝天行动工作手册》要求,严格落实八项强制性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截止2017年,共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70个。

严把道路扬尘污染关。开展主、次干道以克论净道路扬尘考核试点工作,抓好道路扬尘、脏车入城、运输扬尘、裸地扬尘管控工作,全面执行建筑垃圾运输车密闭运输;加强江岸码头扬尘污染治理,对全区6个江岸码头扬尘污染源定期巡查。截止2017年,累计创建扬尘控制示范街道70条。

强化扬尘在线管控。建立了一套基于物联网技术和覆盖主要污染源的传感监控物联网络,完成全区5个重点建筑工地和2条重点城市道路的扬尘在线监控建设,对运渣车安装全球定位系统,同时配置了1台车载式移动在线扬尘监控,形成一体化的物联监控平台。

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全市开展多次跨区域、多部门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对区域扬尘污染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严控生活污染

严禁高污染燃料使用。巩固和建设无煤区、基本无煤场镇49.12平方公里,划定263.18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禁燃区,大幅削减了居民、工地、食堂、摊点使用散煤。针对季节特点,开展冬春两季高污染燃料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加强1月份到春节前夕烟熏腊肉和野外焚烧巡查力度。

整治餐饮油烟。全面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完成了22家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并成功创建北温泉9号好吃街油烟整治示范街;完成辖区内20柴火鸡餐饮店清理整改工作,对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店一律督促改用清洁能源。

全面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多部门联合组织对夜啤酒烧烤摊区进行摸底排查,将79家夜啤酒烧烤摊区集中到城南体育馆、缙云大道美华光电、龙凤大道蔬菜批发市场3个集中烧烤点进行规范管理,并完成油烟治理方案,针对79家夜啤酒烧烤摊区安装油烟净化器。

五、提升监管能力

强化环境大气质量管理到位。形成了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协作、企业履责、公众监督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环境大气自动监测运维管理,对各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严格考核,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建立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机制。依托全市预报预警平台,及时启动应急预警,制定《北碚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北碚区临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等应急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应对措施,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率。

六、环境空气质量趋于好转

通过实施蓝天行动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落后产能淘汰、污染企业搬迁、清洁能源改造和无煤区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北碚区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突出。十二五期间全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45.54%,氮氧化物下降27.55%,超额完成了市政府规定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趋于好转。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现改善趋势,2017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自2013年执行新标准以来增加80天,重污染(AQI≥200)天数1天,较2013年减少14天。

2017年全区PM10SO2NO2PM2.5同比依次下降12.33%7.69%5.26%16%O3增长9.33%CO浓度持平,总体而言,北碚区环境空气质量趋于好转。

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十二五以来,通过实施一系列工程措施,全区空气质量整体上持续改善,但空气质量状况与国家标准、市委要求以及广大民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旧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复合型污染特征显著,空气质量全面达标难度大

复合型污染显著。在污染日中,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为49%SO2NOxVOCs等气态污染物转化形成的二次气溶胶对PM2.5的贡献超过30%;同时,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比上升为51%,光化学污染问题凸显,以PM2.5O3为主要代表性污染物的复合型污染特征显著。

污染季节性特征明显。PM2.5超标日多集中在秋、冬季,尤其是冬季,受大气扩散条件变差和排放强度增大双重影响,SO2NOxVOCsNH3等气态物质累积并形成二次气溶胶,导致冬季PM2.5中二次气溶胶浓度显著升高;O3超标日多集中在58月,NO2VOCsO3前体物的浓度逐年增加,同时O3呈现区域性污染特征,受气象等呈现区域性特征,受气象因素影响较大,在目前未形成完善联防控机制的形势下,O3控制难度大。

空气质量全面达标难度大。2017年,北碚区PM2.5年均浓度为42μg/m3,超标20%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64μg/m3,超标2.5%,全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面临较大的压力。

二、大气扩散条件差,传输影响大

北碚区属川东平行岭谷区,由西向东分布有沥鼻山、缙云山、中梁山、龙洞山四条山脉,其间为宽缓的丘陵谷地,静风和逆温频率高,空气湿度大,年均风速仅1.2/秒,地理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污染物易累积和发生二次转化。

冬季PM2.5浓度易受合川、渝北等区县以及四川省广安市等地的污染物传输影响,夏季O3浓度受南部璧山、沙坪坝等区县的污染物传输影响较大。目前,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模式尚未建立,联防联控的具体方案和具体措施不能有效联动、共同应对。

三、减排工作需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多污染源协同控制

工业减排潜力有限。随着北碚区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重庆天府矿业有限公司磨心坡发电厂的关停、垃圾焚烧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富皇水泥生产线的关停改造、汽车整车制造以及印刷包装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等工作的推进,工业污染减排潜力大幅减小,工业源管控需要向精细化管理方向过渡。

交通源将成为首要控制对象。大气首要污染源已由原来的工业源逐渐转变化交通源。北碚区是重庆进出川北的咽喉要地,城市建成区公路、铁路、航运线路交错密布。随着北碚区商贸、旅游功能定位的进一步明确,城市建成区交通流量不断增加,交通源贡献逐渐增长。为改善北碚区环境空气质量,机动车将成为首要控制对象。

扬尘监管力度仍需加强。随着产业布局的逐步调整全区基础建设加快,土石方工地较多,施工扬尘、堆场扬尘及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增强。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产开发将增大扬尘控制压力。扬尘的管控仍将是全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工地、堆场、道路扬尘基本情况的掌握以及各类管控措施的进一步细化依然是工作的难点。

生活源、农业源污染物减排潜力需要深入挖掘。2022年要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次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大,对工业、交通、扬尘、生活源需提出更有力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规划总体思路及规划目标

第一节总体思路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4号)等文件要求,围绕问题导向、精准治污的工作思路,以北碚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污染治理、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等为抓手,全面推进强化控制交通污染、继续削减工业污染排放、提升扬尘污染管理水平、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增强大气污染监管能力建设等五大板块的治污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最终稳定达标。

第二节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的实施,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以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标为核心,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部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大于82%

北碚区空气质量达标约束性指标

第四章 规划重点任务与措施

第一节强化控制力度,遏制交通污染

一、重点突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环保监管。一是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抽查、激光遥测等手段,以同兴工业园、蔡家和歇马配送中心、朝阳正码头等6个码头以及东阳互通、北碚互通、绕城渝武互通、三溪口互通、翡翠互通等重要交通节点的重型柴油车为重点,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路检和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维修合格后方能上路行驶。二是协调有关部门根据行业季节用车特点,组织开展公交、旅游、省际、物流、邮政、环卫等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限期治理。三是对重型柴油车的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控制档案;在检查重型柴油车排放是否超标的同时,严格检查排放控制装置、车用尿素添加及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合格的依法严惩。

强化柴油货车限行工作。以天生路、西南大学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道路为重点,强化国III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按时段、路段、分流走向等对重型柴油货车进行限行、禁行。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及路段至新建城区。

北碚区柴油货车限行区域、路段及时间示意图

加快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完成市级下达的国III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研究出台经济鼓励政策,加速老旧柴油货车的更新淘汰。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标准,加大对报废解体厂的监管力度。

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常态化监督。巩固天生、朝阳、龙凤桥、北温泉、东阳、蔡家岗、歇马、施家梁、童家溪等街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工作成果,依法查处国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这些街镇使用、违规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国II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这些街镇使用,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排放要求。鼓励淘汰不合格和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电动和天然气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建筑施工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合格油品,加强对在建工地工程机械使用油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推进机动船舶污染防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辖区内机动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将朝阳正码头、澄江码头等划定为船舶排放重点控制区,严禁使用重油、渣油或安装重油、渣油等专用处理设备的船舶停靠。鼓励淘汰辖区内船龄20年以上的注册运输船舶,推进岸基供电建设及提高岸电使用率,推广使用LNG船舶。整治规范嘉陵江岸线内江边渔船和餐饮趸船,按要求使用岸电,范围内运沙、建材等码头全部退出或搬出。

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加强在用汽油车和新车监管。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推进汽油车路检、抽检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遥感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汽油车环保检测质量和定期检测率,对未进行尾气检测或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强化属地监管,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紧密联合,加强对辖区内汽油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督促汽油车排放检验机构及责任人员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检验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整治检测检验机构周边维修企业秩序,对查到的违规行为,移交公安部门根据治安法规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抽样检测和登记注册环节环保部件一致性检查。

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推进公务车和国有事业单位用车、燃气出租车和公交车等更换三元催化转化器(TWC)工作,推进物流、工业园区等的重型柴油货车加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工作,并出台适应我区交通运输特点的管理办法和鼓励政策。加强车用尿素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出台尿素购买备案管理办法,保障合格产品的供应和使用。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鼓励和推广混合动力汽车、LNG汽车、电动汽车等清洁能源车。重点论证我区推行LNG货车的可行性,逐步推进LNG货车使用,出台财税优惠政策,不再对LNG货车设置禁行和限行区域。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减少汽、柴油货车中转,大力推广利用纯电动汽车开展货运中转。在园区管委会、大型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租赁用车优先使用纯电动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通勤车辆,有特殊要求的车辆除外)、市政环卫车(前端保洁作业和垃圾运输车辆)、邮政投递车使用纯电动车,并逐步替换现有燃气/双燃料车型。鼓励个人购买电动车,对纯电动汽车实施优先通行等措施,提高纯电动车使用率。

四、强化油品监管,推进公共交通建设

严格执行新的国家排放标准。积极推进油品升级,按照市级要求提高油品质量,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禁止使用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

加强车用燃油品质达标监管。进一步强化对油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油品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和非法移动加油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工作,确保销售的车用油品符合相应标准,每年抽测不少于30组车用汽、柴油样品。

强化成品油储运系统油气排放污染控制。推进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工程,2020年前实现对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远程集中监测、管理和控制,规范控制VOCs污染排放,确保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按照市级要求,逐步推进全区加油站配套柴油车尿素加注点工程,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加大加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日常监管力度,对企业运油、储油过程中油气的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成品油储运系统排放达标。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抽测抽检,每年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执法抽检不少于30%。强化年检审核,对未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检测的储油库及加油站,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

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公交线路,建设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坚持公交优先战略,促进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提高公交出行比例。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全面提高绿色出行方式比例。

第二节优化能源产业,减少工业污染

一、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建立清洁能源评价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以上;开展将清洁能源使用、能效指标纳入电力调度制度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加强天然气管网和加气(注)站建设,加快LNG(液化天然气)推广应用发展热能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等燃料的工业项目。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市上下达指标,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严格建筑节能管理,推广绿色建材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巩固北碚区工业园和城市建成区煤改清工作成果。到2020年,全区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持续下降,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二、优化产业布局,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应用三线一单工作成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火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项目。健全长效发展机制,促进各板块互联互通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区一体化科学发展。结合国家要求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园区产业规划》,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澄江等街镇、渝南路、同兴南路沿线等区域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小作坊开展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根据改造提升一批、集约布局一批、关停并转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企业,一律纳入按期淘汰取缔范围,及时淘汰、拆除到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污染治理未达标或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全社会循环式再生等四个层次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贯彻落实市政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重庆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重点项目在北碚区落户实施。

推进绿色发展。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及稳定运行,强化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

三、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控制区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逐步推进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鼓励超低排放或低于排放标准30%以上。到2020年底,完成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富皇水泥(集团)公司等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完成10蒸吨以上主要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逐步淘汰现有水泥、砖瓦窑等行业企业燃煤设施。

开展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制定实施工业涂装、 化工、石化、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在巩固现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果基础上,再完成12 家企业治理。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实现覆盖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工况、治理设备工况和废气排放全过程管理。

强化污染企业台账管理。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建设和运维,开展人员培训,严格过程管理。不定期抽查企业台账,重点检查生产设施数量、水电气耗、原辅材料用量和产品产量。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应记录生产原辅料用量及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废弃物转运量,提供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符合涂料质量要求的产品质量报告,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第三节提升管理水平,严控扬尘污染

一、严格施工扬尘管理

强化施工扬尘排污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控制扬尘十项规定,完善施工单位红黄绿工地管控机制,强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控制扬尘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强扬尘在线监控、取证和执法,加大建筑施工扬尘(含拆除)和市政施工扬尘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重点工地扬尘监管信息系统,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扬尘控制示范区建设和评比。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不低于20个。

二、强化道路扬尘防治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到2020年,城区主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明确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并建立质量考核机制,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对本区内重点扬尘污染路段(如施工区域路段、运渣车辆频繁经过路段)、商业区街道等敏感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适当提高机扫、洒水频率,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0条。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核发监管、运渣车辆运输环节执法检查和密闭运输标准的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新型全密闭市政环卫车辆的推广使用。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全密闭,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

三、强化重点扬尘排放企业及生产经营性过程扬尘控制

开展重点扬尘污染源在线监控。在西南大学周边、蔡家等地处于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大型施工工地和扬尘控制敏感道路要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视频系统,进行一体化联网管理,并纳入日常环境监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的扬尘控制。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规范的排气筒,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扬尘、粉尘、烟尘,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全面推进富皇水泥厂扬尘排放源及运输通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北碚区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现有搅拌站不扩能,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

四、加强堆场、裸地等的扬尘控制

推进堆场尘污染控制。推进物料堆场全密闭改造,物料仓库配备收尘设备。对料区划分、路面硬化、围挡、抑尘网等进行专项检查,从严处罚。督促露天装卸沙石等物料作业全程湿环境,严禁装卸干燥物料。

减少城市裸露土地。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控制城市建成区大面积裸露地。土地整治项目、土石方施工工地、房屋拆迁现场3个月内未建设的引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3.1%

第四节精细管控措施,控制生活污染

一、巩固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在巩固现有325.49平方公里(其中2016年建成263.18平方公里2018年建成62.31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上,不断向周边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延伸,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 20172号)并从严控制。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淘汰或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电、风能等其他清洁能源。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巩固禁燃区划定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二、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加快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对环境敏感点周边餐饮企业开展定期监测。加快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的油烟净化治理或提标改造。鼓励在天生、朝阳等街道敏感创建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建立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三、严控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烟熏腊肉、露天焚烧等行为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禁止在北碚城区范围及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全区禁止销售和燃放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

烧烤和烟熏腊肉综合防治。建成区内严禁露天烧烤、烟熏腊肉等行为。加大路边烧烤惩治力度,推广油烟净化器烧烤炉,推动烧烤门市发展。

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中心城区内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枯枝杂草、生活垃圾等。

四、推动其他生活源类废气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督促2家殡仪馆进一步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倡导绿色祭祀。

五、加强秸秆管理,控制农业氨排放

加强生物质燃烧管理。推行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推行秸秆统一收集和专业化处理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禁止在污染天气焚烧病虫害树枝。

控制农业氨排放。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高畜禽粪便集中收集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废气处理水平,减少畜禽养殖氨排放及臭气扰民。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减少氨的逸出和挥发。

第五节提升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

一、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境监测、应急、执法等能力建设力度,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完成北碚区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核查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启动、预警发布和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工业限产、错峰生产、交通限流、扬尘严控、人影天气作业等相关措施。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已经处置能力。

二、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强化环保执法监管。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开展环保强化督察。以秋冬季等重污染时段为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强化督查工作,切实保障重污染天气减排工作有效推进。将强化督察做到常态化,对重点控制源类和工程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确保环保减排工作正常稳步持续运行。

加强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加强与合川、璧山、沙坪坝、渝北等周边区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重大项目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与交互等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交互。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十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导健康、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拓宽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环境防治政策和法制宣传。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及时以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方式发布空气质量状况、预报预警等数据。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职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保障

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协调小组,负责规划落实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与决策工作,切实抓好重大项目的组织推进。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

抓好贯彻落实。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规划的目标任务不因政府换届、领导变更而变化。在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推进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与措施做好任务分解并将年度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对各自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向规划推进工作协调小组通报工作情况。

做好规划衔接。充分认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的有机联系,实现多规融合,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行业规划与达标规划的衔接和细化工作,在行业规划中充分体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求。

第二节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产业布局优化,配合油品质量升级的推进工作等。

区科技局:负责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负责将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雾霾天气的研究纳入重大科研课题,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控制关键技术及示范研究等。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建成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及燃气供应工作,负责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等。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并监督使用市级、区级专项资金。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达标规划的统筹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检查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负责空气质量监测与信息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与应急管理,工业园区及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落实;负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环保标志发放与老旧车淘汰工作,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开展重点扬尘污染源在线监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督管理,餐饮油烟监测、整治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强化环境监测、应急、执法能力建设等;配合有关单位实施工业企业限期整改,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修订、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控制制度及规范,并组织对工地扬尘控制实施监管;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的合理布局,督促排放不合格的以及到期的临时搅拌站停止生产;负责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

区城管局:负责修订、完善道路、园林施工和渣土消纳场扬尘控制制度及规范,并组织对道路、园林施工和渣土消纳场扬尘控制实施监管;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评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护施工的扬尘控制,负责污水处理、垃圾清运与填埋过程中的恶臭控制;牵头推广全密闭功能运渣车并实施建筑渣土运输监管;牵头道路维护和沥青路面改造,负责查处建成区占道经营和露天焚烧行为;牵头加快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等。

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完善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制度及规范,并组织对施工扬尘和码头堆场扬尘的控制实施监管;负责所管辖公路(含高速公路)的扬尘控制及两侧裸地和土坡的绿化覆盖;负责新增出租车、公交车和区间客车使用清洁燃料;负责机动车污染治理行业的管理规范等。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控制区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推广、农业氨污染控制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

区林业局:牵头负责建成区之外裸露土地的植树种草和退耕还林工作,配合有关区街镇开展对采(碎)石场的关闭和对矿山的整治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

区商务委:负责会同中石油、中石化重庆分公司负责组织国家第VI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供应销售工作等。

区应急局:牵头做好烟花爆竹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流通领域的管理,配合做好油品质量监管、企业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

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对冒黑烟车辆的专项整治以及对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工作,协助开展机动车路检和推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协助市政部门开展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执法工作等。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修订、完善房屋拆迁工程扬尘控制制度及规范,并组织对房屋拆迁和土地整治项目扬尘控制实施监管;组织实施采(碎)石场关闭和矿山整治工作等;负责绿地建设规划,我区缙云山、中梁山及嘉陵江两岸绿化保护、生态恢复和保护的执法监管,按照技术规范监督落实违章建筑拆除过程中的防尘措施等。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餐饮油烟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强销售市场车辆排放达标审查管理,配合开展干洗行业干洗机的管理及溶剂回收工作,做好罚没品及假冒伪劣品的绿色焚烧工作;按规定标准实施对车(船)用燃油、燃气的质量监管,负责CNGLNG车船、易撒漏物质全密闭运输车的质量监管,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开展煤炭质量、车用油品定期检测、公布和执法工作等;负责餐饮行业监督管理,配合环保等部门开展餐饮服务业许可前置条件审查和餐饮服务许可事项的现场核查。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大气污染气象分析、空气质量预报和预警所需的气象数据,协助环保部门开展主城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分析大气污染的气象原因;负责在启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及时实施人工增雨。

第三节制度保障

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达标规划协调小组不定期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协调会,检查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研究和部署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相关部门设置达标规划联系员,保持信息畅通。

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环境空气质量规划重点任务与措施分解到各部门,制定目标责任制,根据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空气质量改善指标作为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依据责任目标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达标规划办公室加强对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跟踪,保证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建立督查督办及考核制度。达标规划协调小组定期督查规划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对达标规划实施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制。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向达标规划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达标规划办公室每季度向协调小组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达标规划办公室定期编发达标规划工作简报,送有关领导、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国家环保部报送达标规划动态信息。

建立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制度。达标规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和考核结果,建立重点项目环保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作为特约监督员,参与达标规划督促检查工作。区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大达标规划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保护难点、热点问题。

第四节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着力扶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围绕产业节能减排改造升级、绿色产业扶持引导、工业废气多污染协同控制、机动车污染控制政策技术体系、扬尘污染控制、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科研监管能力增强等重点任务,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扶持、激励和引导相关工作,大力发展环保相关产业。要不断优化地方财政投入结构,充分发挥公共资金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引导作用。

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扩大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控重大工程建设,争取国内外的资金、物资、实物资产及知识产权等各类捐赠,对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提供支持。探索和推广排污收费改革、排污权交易、环保补偿等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整合中的作用。加快环保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采取政府资金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拓展环保项目社会投融资的广度及深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投资进入环保重点领域。积极利用经济手段,培育引导市场,试点通过财政贴息贷款、前期经费补助、无息回收性投资、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不同形式参与环保项目建设。

附件1                         

主要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年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强化控制力度,遏制交通污染

1

重点突出对柴油车、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污染防治

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环保监管

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抽查、激光遥测等手段,以同兴工业园、蔡家和歇马配送中心、朝阳正码头等6个码头以及东阳互通、北碚互通、绕城渝武互通、三溪口互通、翡翠互通等重要交通节点的重型柴油车为重点,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路检和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维修合格后方能上路行驶。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

2

协调有关部门根据行业季节用车特点,组织开展公交、旅游、省际、物流、邮政、环卫等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限期治理。

2018-2022

区交通局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等

3

对重型柴油车的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控制档案;在检查重型柴油车排放是否超标的同时,严格检查排放控制装置、车用尿素添加及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合格的依法严惩。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

4

强化柴油货车限行工作

以天生路、西南大学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道路为重点,强化国III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按时段、路段、分流走向等对重型柴油货车进行限行、禁行。

长期

区公安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等

5

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及路段至新建城区。

2018-2022

6

加快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完成市级下达的国III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研究出台经济鼓励政策,加速老旧柴油货车的更新淘汰。

2018-2022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7

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标准,加大对报废解体厂的监管力度。

长期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

8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常态化监督。

长期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林业局等

9

巩固天生、朝阳、龙凤桥、北温泉、东阳、蔡家岗、歇马、施家梁、童家溪等街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工作成果,依法查处国I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这些街镇使用、违规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国II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这些街镇使用,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排放要求。

长期

10

鼓励淘汰不合格和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电动和天然气动力非道路移动机械。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林业局等

11

督促建筑施工工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合格油品,加强对在建工地工程机械使用油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长期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城管局等

12

推进机动船舶污染防治。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辖区内机动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柴油,将朝阳正码头、澄江码头等划定为船舶排放重点控制区,严禁使用重油、渣油或安装重油、渣油等专用处理设备的船舶停靠。

长期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等

13

鼓励淘汰辖区内船龄20年以上的注册运输船舶,推进岸基供电建设及提高岸电使用率,推广使用LNG船舶。

2018-2022

14

整治规范嘉陵江岸线内江边渔船和餐饮趸船,按要求使用岸电,范围内运沙、建材等码头全部退出或搬出。

2018-2022

15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加强在用汽油车和新车监管

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推进汽油车路检、抽检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遥感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汽油车环保检测质量和定期检测率,对未进行尾气检测或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等

16

强化属地监管,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紧密联合,加强对辖区内汽油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督促汽油车排放检验机构及责任人员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检验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整治检测检验机构周边维修企业秩序,对查到的违规行为,移交公安部门根据治安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长期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7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抽样检测和登记注册环节环保部件一致性检查。

长期

18

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

推进公务车和国有事业单位用车、燃气出租车和公交车等更换三元催化转化器(TWC)工作,推进物流、工业园区等的重型柴油货车加装壁流式颗粒捕集器(DPF)工作,并出台适应我区交通运输特点的管理办法和鼓励政策。

2018-2022

区交通局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等

19

加强车用尿素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出台尿素购买备案管理办法,保障合格产品的供应和使用。

2018-2020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20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鼓励和推广混合动力汽车、LNG汽车、电动汽车等清洁能源车。重点论证我区推行LNG货车的可行性,逐步推进LNG货车使用,出台财税优惠政策,不再对LNG货车设置禁行和限行区域。

2018-2022

经济信息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科技局等

21

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减少汽、柴油货车中转,大力推广利用纯电动汽车开展货运中转。在园区管委会、大型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2018-2022

区交通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22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租赁用车优先使用纯电动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通勤车辆,有特殊要求的车辆除外)、市政环卫车(前端保洁作业和垃圾运输车辆)、邮政投递车使用纯电动车,并逐步替换现有燃气/双燃料车型。

2018-2022

经济信息

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23

鼓励个人购买电动车,对纯电动汽车实施优先通行等措施,提高纯电动车使用率。

2018-2022

经济信息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24

强化油品监管,推进公共交通建设

严格执行新的国家排放标准

积极推进油品升级,按照市级要求提高油品质量,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禁止使用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

长期

区商务委

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25

加强车用燃油品质达标监管

进一步强化对油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油品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和非法移动加油车。

长期

区商务委

区应急局

26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工作,确保销售的车用油品符合相应标准,每年抽测不少于30组车用汽、柴油样品。

2018-2022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等

27

强化成品油储运系统油气排放污染控制

推进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改造工程,2020年前实现对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远程集中监测、管理和控制,规范控制VOCs污染排放,确保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2018-2020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区商委

28

按照市级要求,逐步推进全区加油站配套柴油车尿素加注点工程,2020年年底实现全覆盖。

2018-2020

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29

加大加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日常监管力度,对企业运油、储油过程中油气的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成品油储运系统排放达标。定期开展油气回收抽测抽检,每年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执法抽检不少于30%。强化年检审核,对未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检测的储油库及加油站,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

2018-2022

区商务委

区生态环境局等

30

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建设

全面优化整合公交线路,建设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坚持公交优先战略,促进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提高公交出行比例。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全面提高绿色出行方式比例。

2018-2022

区交通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二、优化能源产业,减少工业污染

31

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

加快清洁能源替代

建立清洁能源评价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以上;开展将清洁能源使用、能效指标纳入电力调度制度试点工作。

2018-2022

发展改革

区经信委、区财政局等

32

加快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加强天然气管网和加气(注)站建设,加快LNG(液化天然气)推广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等燃料的工业项目。

2018-2022

经济信息委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等

33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市上下达指标,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2018-2022

发展改革

区经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

34

严格建筑节能管理,推广绿色建材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2018-202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等

35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巩固北碚区工业园和城市建成区煤改清工作成果。到2020年,全区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持续下降,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2018-2022

发展改革

区经信委等

36

优化产业布局,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应用三线一单工作成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火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项目。健全长效发展机制,促进各板块互联互通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区一体化科学发展。结合国家要求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等

37

严格环境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园区产业规划》,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改委等

38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对澄江等街镇、渝南路、同兴南路沿线等区域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小作坊开展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根据改造提升一批、集约布局一批、关停并转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企业,一律纳入按期淘汰取缔范围,及时淘汰、拆除到位;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污染治理未达标或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

2018-2020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9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从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全社会循环式再生等四个层次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2018-2022

发展改革

区经信委等

40

贯彻落实市政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重庆市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重点项目在北碚区落户实施。

2018-2022

区经信委

区发改委等

41

推进绿色发展

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及稳定运行,强化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改委等

42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

控制区内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逐步推进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鼓励超低排放或低于排放标准30%以上。到2020年底,完成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富皇水泥(集团)公司等企业废气深度治理,完成10蒸吨以上主要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逐步淘汰现有水泥、砖瓦窑等行业企业燃煤设施。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交通局、区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

43

开展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

制定实施工业涂装、化工、石化、包装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在巩固现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果基础上,再完成12家企业治理。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实现覆盖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工况、治理设备工况和废气排放全过程管理。

2018-2022

44

强化污染企业台账管理

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建设和运维,开展人员培训,严格过程管理。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45

不定期抽查企业台账,重点检查生产设施数量、水电气耗、原辅材料用量和产品产量。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应记录生产原辅料用量及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废弃物转运量,提供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符合涂料质量要求的产品质量报告,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管理水平,严控扬尘污染

46

严格施工扬尘管理

强化施工扬尘排污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控制扬尘十项规定,完善施工单位红黄绿工地管控机制,强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控制扬尘污染的主体责任。

2018-202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各园区管委会等

47

加强扬尘在线监控、取证和执法,加大建筑施工扬尘(含拆除)和市政施工扬尘监管和处罚力度。

2018-2022

48

建立重点工地扬尘监管信息系统,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扬尘控制示范区建设和评比。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不低于20个。

2018-2022

49

强化道路扬尘防治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到2020年,城区主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明确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并建立质量考核机制,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对本区内重点扬尘污染路段(如施工区域路段、运渣车辆频繁经过路段)、商业区街道等敏感道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适当提高机扫、洒水频率,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2018-2022

区城管局

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等

50

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0条。

2018-2022

51

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核发监管、运渣车辆运输环节执法检查和密闭运输标准的宣传教育,加快推进新型全密闭市政环卫车辆的推广使用。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全密闭,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

2018-2022

52

强化重点扬尘排放企业及生产经营性过程扬尘控制

开展重点扬尘污染源在线监控

在西南大学周边、蔡家等地处于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大型施工工地和扬尘控制敏感道路要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和监控视频系统,进行一体化联网管理,并纳入日常环境监察、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53

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的扬尘控制

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规范的排气筒,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扬尘、粉尘、烟尘,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2018-2022

54

全面推进富皇水泥厂扬尘排放源及运输通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

2018-2022

55

北碚区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现有搅拌站不扩能,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

2018-202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等

56

加强堆场、裸地等的扬尘控制

推进堆场尘污染控制

推进物料堆场全密闭改造,物料仓库配备收尘设备。对料区划分、路面硬化、围挡、抑尘网等进行专项检查,从严处罚。督促露天装卸沙石等物料作业全程湿环境,严禁装卸干燥物料。

2018-2022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等

57

减少城市裸露土地

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控制城市建成区大面积裸露地。土地整治项目、土石方施工工地、房屋拆迁现场3个月内未建设的引采取覆盖或简易绿化措施。

2018-2022

区城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房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等

58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

2018-2022

59

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3.1%

2018-2022

四、精细管控措施,控制生活污染

60

巩固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在巩固现有9个街镇263.18平方公里禁燃区的基础上,向周边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延伸,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到2020年全区累计达到300平方公里以上。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 〔20172号)并从严控制。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

61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淘汰或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电、风能等其他清洁能源。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巩固禁燃区划定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2018-2022

62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加快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对环境敏感点周边餐饮企业开展定期监测。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63

加快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的油烟净化治理或提标改造。

2018-2022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等

64

鼓励在天生、朝阳等街道敏感创建餐饮油烟整治示范街,建立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65

严控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烟熏腊肉、露天焚烧等行为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禁止在北碚城区范围及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内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全区禁止销售和燃放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

2018-2022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66

烧烤和烟熏腊肉综合防治

建成区内严禁露天烧烤、烟熏腊肉等行为。加大路边烧烤惩治力度,推广油烟净化器烧烤炉,推动烧烤门市发展。

2018-2022

区城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67

严控露天焚烧行为

实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中心城区内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枯枝杂草、生活垃圾等。

2018-2022

区城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等

68

推动其他生活源类废气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2018-2022

区商务委

69

督促2家殡仪馆进一步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倡导绿色祭祀。

2018-2022

区民政局

70

加强秸秆管理,控制农业氨排放

加强生物质燃烧管理

推行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推行秸秆统一收集和专业化处理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禁止在污染天气焚烧病虫害树枝。

2018-2022

区农业农村委

区林业局等

71

控制农业氨排放

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高畜禽粪便集中收集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废气处理水平,减少畜禽养殖氨排放及臭气扰民。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减少氨的逸出和挥发。

2018-2022

区农业农村委

五、提升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

72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加大环境监测、应急、执法等能力建设力度,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73

完成北碚区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74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核查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启动、预警发布和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工业限产、错峰生产、交通限流、扬尘严控、人影天气作业等相关措施。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等

75

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已经处置能力。

2018-2022

76

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强化环保执法监管

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等

77

积极开展环保强化督察

以秋冬季等重污染时段为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强化督查工作,切实保障重污染天气减排工作有效推进。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78

将强化督察做到常态化,对重点控制源类和工程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确保环保减排工作正常稳步持续运行。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79

加强污染区域联防联控

加强与合川区、璧山区、沙坪坝区、渝北区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重大项目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与交互等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交互。

2018-2022

生态环境局

80

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十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倡导健康、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拓宽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环境防治政策和法制宣传。

2018-2022

区生态环境局

81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及时以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方式发布空气质量状况、预报预警等数据。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职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2018-2022

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

区生态环境局等

附件2

北碚区(2018-2020年)部分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1

交通污染控制

强化道路抽检

开展机动车路检,每年抽检至少10000辆,重点抽检柴油车和货车。

2

货车、高排放老旧车辆限行

制定实施城区货运车、高排放车辆等限行方案。

城区货运车行驶总量控制。

实施城区国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限行。

3

高排放柴油车治理

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暨交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提前淘汰更新,每年完成治理或淘汰100辆。

4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

建立和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开展施工机械排气污染控制工作。

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强化监管执法。

5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抽样检测和登记注册环节环保部件一致性检查。

6

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船

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公务车、市政环卫车等使用纯电动车,并逐步替换现有燃气/双燃料车型。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

7

加强油品质量管理

开展车船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抽检,每年抽检不少于40组,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船舶用油标准接轨,船舶柴油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

8

全面供应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9

强化油气回收管理

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加油站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加强监督检查。

10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新增或者调整公交线路,提高公交出行比例。

11

工业污染控制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完成12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2

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及稳定运行

完成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2台发电机组除尘设施改造,重庆富皇水泥(集团)公司窑炉深度除尘设施改造和厂区扬尘控制。

13

散乱污企业整治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14

烧结砖瓦企业整治

对现有烧结砖瓦企业按要求每年开展环境执法监测,督促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15

扬尘污染控制

施工扬尘控制

加强对工地的监管力度,督促工地落实控尘十项规定,做到文明、绿色施工。

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扬尘控制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并纳入资质等级管理。

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20个。

执行建筑工地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

16

道路扬尘控制

加强道路冲洗、清扫保洁和养护力度,确保城区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加大密闭运输的联合执法力度,每年督促100余辆渣土运输车辆落实渣土运输三定规定。

每年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0条。

17

裸地覆盖与绿化

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每年绿化或覆盖裸地不少于10万平方米。

18

生活污染控制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巩固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

19

餐饮油烟整治

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70家。

督促20家公共机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达标排放。

20

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制定城区禁放方案,推动城区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1

控制生活类VOCs污染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新产品,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应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

22

火葬场大气污染治理

督促2家遗体火化单位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 — 2015)。

23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加强秸秆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24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完成北碚区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5

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

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强污染天气应对。

26

人影天气工程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特别加强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无缝协作机制建设,根据空气污染状况和增雨作业条件,利用火箭、高炮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27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长效机制,包括开展秋冬季节的颗粒物污染巡查、夏季臭氧污染控制专项行动等。

28

加强信息公开

依法公开空气质量状况、预报、预警、应急等信息,及时提醒公众注意健康防护。

公布重点大气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大气排污单位按照规定公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有关信息。

附件3    

北碚区(2018-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项目表 

序号

行业类别

企业名称

治理项目内容

完成年限

1

汽车行业(含汽车整车和配件制造)

重庆市浙瑞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喷涂、烘干车间工艺废气治理

2018-2019

2

重庆川中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喷涂、烘干车间工艺废气治理

2020

3

半导体电子电器制造行业

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

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4

有机化学品原料(石化)制造行业

中国航油集团重庆石油有限公司北碚油库

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5

包装印刷行业

北碚星星印刷厂

印刷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6

重庆市北碚区双红印刷厂

印刷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7

重庆西大印务有限公司

印刷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8

重庆渝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印刷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9

重庆鑫美图塑料彩印有限公司

印刷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2020

10

家具制造行业

北碚区柏亿园家具厂

喷漆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11

北碚区东阳街道大宇家具厂

喷漆有机废气治理

2018-2019

12

重庆动非家具厂

喷漆有机废气治理

2020

附件4

北碚区(2018-2020年)重点行业、废气扰民企业大气污染物

深度治理及稳定运行项目表

一、炉窑废气深度治理和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序号

名称

治理内容

完成年限

1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炉窑废气深度治理

2020

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

2020

3

重庆瑞丰明渝包装有限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

2020

4

重庆坤和包装有限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

2020

5

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

2020

6

重庆大方合成化工有限公司

锅炉低氮改造

2020

7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锅炉低氮改造

2020

8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城南)

锅炉低氮改造

2020

二、垃圾焚烧发电机组高效除尘设施改造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机组编号

装机容量(万千瓦)

锅炉类型

完成年限

1

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

24

焚烧炉

2020

2

2#

焚烧炉

2020

三、水泥生产企业深度治理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治理内容

完成年限

3

重庆富皇水泥(集团)公司

水泥制造

窑炉深度除尘及扬尘控制

2020

四、废气扰民企业深度治理

序号

企业名称

完成数量

治理类型

完成年限

1

重庆市北碚殡仪馆

2

废气治理

2018-2020

2

重庆市北碚区江东殡仪馆

废气治理

2018-2020

附件5            

北碚区(2018-2020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