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12-23

2025年12月23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划定区域是北碚城市建成区核心板块之一,包含西南大学及周边居民区超6万人,在空气质量、市容秩序等方面有较高的人居环境需求。露天烧烤易产生明显油烟,影响该片区正常生活环境,经日常走航监测和数据分析,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是导致该区域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较高的主要原因。

为有效控制露天烧烤污染,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碚实际情况,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二、关键词解释

露天烧烤:指在室外露天环境下进行的经营性质的,以木材、木炭、天然气、电等为热源的食品烤制行为。

管控对象:1.露天烧烤的游摊散贩;2.超出门窗、外墙,占道外摆露天烧烤的商户。不涉及有固定门店且在店内烤制的烧烤店,不包括炒饭、炸串、铁板烧等非烧烤类摊位。

三、管理与处罚依据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排放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废气等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使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建立清洗、维护台账,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经营、兜售物品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临街商场、门店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四款: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禁止露天烧烤区域

西南大学6号门→文溪路→文溪路与文浩路交汇处(左转)→文浩路→文浩路与文翰路交汇处(左转)→天岚支路→沿天岚支路向南到梁滩河西岸(左转)→沿梁滩河西岸→梁滩河与新星路交汇处(龙凤溪公园所在地)→新星路→新星路与天新路交汇处(左转)→天新路→天新路与天生路交汇处(右转)→天生路→北泉路→北泉路与兰海高速交汇处(左转)→兰海高速→兰海高速与西南大学边界交汇处(左转)→西南大学边界沿线→西南大学6号门。

五、举报投诉

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制止和举报露天烧烤食品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023-68280714(北碚区城市管理局)。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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