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4-05-30

2024527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印发《重庆市北碚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北碚府办发〔202444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应急预案》修订背景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发生变化。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动物防疫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第四十五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根据疫情状况及时调整。

二是有关标准方案内容发生变化。2020—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疫情报告与确认、疫情响应、应急处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2022年6月农业农村部修订发布了《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将一类动物疫病由17种调整为11种,猪瘟、新城疫由一类动物疫病调整为二类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被该名录剔除。

三是上级预案内容发生变化。2023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382),对原《重庆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16年版)》进行了修订。

四是部分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发生变化。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能职责发生了变化

综上,《重庆市北碚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动物疫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修改十分必要。

二、组织指挥体系

构建了由区级组织指挥机构、镇街级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指挥机构组成的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组织指挥体系。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为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和疫情发生镇街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在区农业农村委下设区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组建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专家组。

镇街级组织指挥机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设立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区指挥部转入应急状态,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组、技术处置组、疫情监测组、秩序维护组、舆论引导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件调查组等工作组。

、本预案主要重大动物疫情

涉及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马瘟、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猪瘟、新城疫等。

、本预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报告和认定,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和附则七部分,共有2个附件: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区指挥部架构图。

(一)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疫情分级等内容。在疫情分级部分,增加了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分级标准,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新城疫疫情的分级标准进行了调整,将“结核病”修改为“牛结核病”、“鸡新城疫”修改为“新城疫”,删除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含区指挥机构镇街指挥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等内容。

(三)监测、预警、报告和认定。包含监测、预警、社会单位和个人报告、疫情认定与报告、信息上报流程图等内容。明确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新增了“预警行动”,细化了疫情报告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包含响应原则、先期处置、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响应等级调整、响应终止、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处置记录和应急响应流程图等内容。明确了如何启动应急响应,细化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具体“响应措施”,增加了“响应原则”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等内容。

(五)后期工作。包含后期评估、维护稳定、社会救助和恢复生产等内容。明确应急响应终止后,要组织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符合要求的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六)应急保障。包含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技术保障、卫生防护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内容。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应急处置效果;要加强动物防疫科普知识宣传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附则。对重大动物疫情、暴发、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了名称解释。

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委宣传部、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委、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委、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区人武部中国邮政北碚分公司预案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五、政策问答

1: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为哪几级?

1: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重大动物疫情。

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预警分为几级,分别用什么颜色表示?

2: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预警划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群众可以发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吗,如果不可以该由谁来发布呢?

3:不可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由农业农村部公布或由其授权市农业农村委公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4:群众如果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该向谁报告呢?

答: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通过电话、书面或来访等方式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疫情报告的公开电话是多少?

5:区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疫情报告公开电话:023--68862330

六、政策案例

案例1:疫情发布权限。在某屠宰企业的一待宰圈舍内有几头生猪出现扎堆、体温升高、精神不振,在这几头生猪蹄部发现有红肿破溃。该屠宰企业业主认为生猪发生了重大动物疫情,于是想在网上发布动物疫情。经驻场官方兽医引导教育,业主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并及时予以纠正,他现在知道了他是不能发布动物疫情的,如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是由农业农村部或由其授权市农业农村委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案例2:疫情报告及处置。辖区内一养殖户刘某的猪群中先后有几头生猪发病,出现高热不退,食欲减退,粪便干燥有时带血,腹部、颈部等处皮肤有出血点,耳朵发紫,有4头先后死亡,死亡率较高。刘某怀疑自家生猪可能感染某种动物疫病了,于是拨打区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疫情报告公开电话023--68862330向指挥部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报告了相关情况。区农业农村委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诊断、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经检测判定为疑似病例或其他需要报告情形的按程序上报进行病例确认。如重大动物疫情认定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应急预案,根据疫情等级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应急响应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动物疫情处置过程中,从事饲养、屠宰、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人个应当配合做好动物疫情处置工作:一是配合做好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对染疫动物采取扑杀的处置措施,不得进行阻挠;二是不能把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带出疫区,也不能将非疫区易感染的动物引进疫区;三是不能买卖、加工、随意弃置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四是不能蔵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五是配合并接受出入疫区采取的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六是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特别是在接触传播性强的动物疫病或人畜共患传染病等危害程度高的时候做好防护,确保人员安全;七是不能有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终止后,根据动物疫病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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