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启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的通知(北碚财〔2023〕39号)
日期:2023-02-09

各预算单位、各潜在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13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推动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应用,现就我区开通电子保函功能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供电子保函即可免收缴纳履约保证金,还可提前支付预付款,达到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其资金占用成本,提升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便利度。

二、参与我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电子保函”模块完成相应操作。凭中标合同即可向担保机构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电子保函无抵押、手续少、利率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指定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严禁以资质、规模等条件,变相限制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

三、自2023年2月9日起,我区正式启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支撑方:023-88158029。

附件: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应用流程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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