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段海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7月,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发展;完善总体格局,以高效能机制促进高效能整改;深化成果运用,以高水平管理推动高水平治理”的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先后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完善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区审计局加强审计问题清单和审计问题整改台账管理,积极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职责,分类指导审计问题整改,确保审计整改成效。各部门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上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审计整改方案,逐项推动各项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447个(含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期60日以内)383个,已全部整改,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问题和持续整改问题64个,已整改40个,其余24个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增收节支24511.85万元,核减工程投资5908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5个。全年共移送案件11件,已处理8件,3件正在处理中;已处理9人,立案调查4人。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关于4个单位未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259.03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做到“应采尽采、应编尽编”,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原则;同时将政府采购管理纳入区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
2.关于应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的项目资金1855万元纳入财政直编问题。区财政局督促相关预算单位,结合2025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认证服务费等项目资金需求,按程序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不再做代编预算安排;同时加强2025年预算编制优化,本着节俭优先,凡应落实到具体部门或项目的预算支出,原则上财政不作代编安排。
3.关于超范围使用预备费622.67万元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预备费管理,严格落实预备费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等相关要求,避免违反规定动用预备费。
4.关于将不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纳入公务车定点租赁范围,服务商虚报套取资金合计22.09万元问题。一是相关单位及时收回被套取资金;二是印发《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清退有关公务车辆定点租赁社会服务商的通知》(北碚机管发〔2024〕38号),将涉事企业从北碚区公务车辆定点租赁社会服务商名单中清退;三是组织召开全区公务用车管理专题培训会及北碚区定点租赁企业服务商管理工作会,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及租赁服务企业管理意识。
5.关于个别政府采购项目设置限制性条款,排斥潜在供应商问题。一是督促相关单位约谈项目设计单位,将设计单位纳入采购单位供应商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项目投标;二是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落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出现限制性、排他性条款。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未经审批调整建设内容,资金支付进度未达绩效目标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和新城公司等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进度已达绩效目标要求。
2.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00万元未落实具体项目问题。其中97万已落实到具体项目,下一步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筹备项目,完成申报流程,预计今年内分配到位。
3.关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未及时清算退回问题。新城公司已制定逐步还款计划,预计2025年6月全部归还到位。
4.关于78个项目推进缓慢,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84.55万元未及时使用,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截至目前,已实现支出1272万元,年底将根据规定对未使用部分进行收回统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财政存量资金5287.76万元未及时清理统筹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规定进行了收回并进行统筹。
2.关于未按计划清理以前年度财政借款29371.02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制定《北碚区暂付性款项2024—2030年消化方案》,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完成2024年消化计划3588.6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关于4个单位未将非税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5564.99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制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充分论证、科学编制和严格审核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关于7个单位“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涉及的7个单位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完整编制预算,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并保证合理性。
3.关于9个单位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问题。涉及的9个单位加强了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4.关于6个单位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自评结果失真问题。涉及的6个单位加强了预算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真实、准确自评,确保如期保质完成绩效目标。
5.关于4个单位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导致资金闲置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加快了项目进度,并按进度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5个单位未及时将非税收入、结余资金4080.25万元上交区国库问题。涉及的5个单位对资金进行了清理,按规定进行了统筹或上缴区国库。
2.关于2个单位未及时收回担保金等109.98万元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采取积极措施收回了资金。
3.关于3个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65.57万元问题。涉及的3个单位进一步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关于12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涉及的12个单位加强了会计核算和报表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内控管理方面
关于重要风险领域及重大经济事项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要岗位使用非在编人员、公务用车租赁及维修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约束力不够等问题。涉及的15个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重要岗位人员由在职在编人员担任。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
1.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未明确项目申请、审核、认定流程以及运维管理要求问题。区政府出台了《北碚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北碚府办发〔2023〕89号),建立了由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发展保租房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区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了发展保租房工作组,进一步细化对项目的各项管理。
(2)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闲置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开展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的摸底调查,统计测算了租房需求等情况,为筹集保租房房源提供数据支撑,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3)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未按期投用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发展保租房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考核,对工作进度缓慢的进行考核扣分;定期实地督促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按照计划加快项目实施。
(4)关于未明确低租金的具体标准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出台《关于加强北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管理的通知》(北碚建发〔2024〕38号),要求北碚区保租房租金不高于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居住房屋市场租金的95%。若保租房项目租金价格高于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的居住房屋市场租金价格,运营单位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价格的评估报告,并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2.促消费扩大内需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促消费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区政府印发《北碚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北碚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区级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
(2)关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分别向童家溪镇安排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05.6万元、50万元问题。已收回重复补助资金50万元,同时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环节中加强对重复申报资金的检查。
(3)关于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制度缺失问题。区商务委已经制定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制度。
(4)关于商贸中心升级改造等2个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问题。区商务委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监管,合理确定预期绩效目标,并督促企业完成。
(5)关于租金减免申报资料审核不到位问题。区商务委进一步加大了申报资料审核力度,加强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严密性审核,项目较多的情况下聘请第三方机构严格把关,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全流程监管。
(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1.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
(1)人和村等2个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相关街镇加强了清产核资管理工作,督促村集体规范填报资产资源数据。
(2)关于绿色蔬菜大棚种植基地等2个“三变”改革项目推进缓慢、效益不显著问题。相关街镇加强了对“三变”改革项目的监管,督促项目工程按要求进行结算并据实支付,有效促进农村产业组织变革,加强对“三变”改革项目业态的调研指导,推动优化合股联营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多发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奖励5.11万元问题。相关街镇对多发放部分予以了清退,并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明确壮大村集体经济奖励、经营性收入标准,全面规范奖励计提方式。
(4)关于个别村集体资产租赁未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问题。相关街镇督促村委会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除集体经济组织对其全体成员统一发包外,严格采取公开招投标确定经营者。
(5)关于个别村集体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相关街镇督促村集体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账务处理。
2.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活动未有效监管,导致部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采购成本增加等问题。一是区教委对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对自行采购标准、工程建设与采购的区分、集中采购事项、采购方式等进行规范;二是区教委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三是区教委对供货商疑似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保证产品的质量及后期售后服务不受影响,对直接责任人按照“三种形态”要求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理;四是区教委对审计提出的围标、串标现象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五是区教委组织内审中心、后勤管理中心对疑似存在围标、串标的14个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合同履行。
(2)关于未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小型建设项目问题。一是区教委修订《北碚区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北碚教发〔2024〕200号),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原则,完善了资金安排流程,并严格执行;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将所有维修维护项目(包含C、D级危房)纳入项目库管理,并确定了优先等级;三是2024年各专项资金分配均制定了分配方案,进行了科室会商,明确了分配原则,充分体现了轻重缓急原则,规范了教育专项资金的申请、安排和使用。
(3)关于新校建设EPC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结算纠纷和建设资金损失风险问题。已督促新城公司、蔡家公司等单位尽快对建设范围进行确认,严格按合同相关规定完善图纸、概算审批、预算评审、材料核价等工作,降低因前期合同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的风险。
(4)关于未有效统筹监管新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导致9所学校47个项目拖欠账项3992.65万元问题。已偿还1354.86万元,剩余2637.79万元,预计2025年全部还清。
(5)关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未能有效落实,个别新建项目未达预期效益问题。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近年急需建设学校,7所学校暂缓建设,5所学校建成投用,1所学校正在办理前期手续,1所学校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区教委安排资金,根据各片区学位需求程度规划教育资源布局,重新修订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
3.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35人次高龄老人生活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区民政局已加强救助资金审核,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相关惠民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到位。
(2)关于个别村级互助养老点闲置、不能满足适老化需求问题。相关街镇已督促村委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发挥村级互助养老点服务功能。
(3)关于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建设规模不达标问题。区民政局已督促实施单位完成了整改并重新进行了变更备案。
(4)关于江东殡仪馆迁建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长期关停问题。区民政局正积极协同推进选址工作。
(5)关于未及时收取福彩亭代销提成收益4.34万元问题。区民政局已积极进行了追缴,并出台《北碚区福彩亭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福彩亭运营服务。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和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审定的工程项目结算金额进行了会计核算,对有关工程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处理,强化工程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强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及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未经审批调整建设内容、应收未收土地租金955.02万元等问题,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历史久远、情况复杂,整改需要较长时间;二是政府采购、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预算资金使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复杂性,整改难度较大,需在以后逐步规范和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法治宣传、业务培训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从预算编制、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绩效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切实防范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促进整改到位,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努力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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