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 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第167号)收悉。经与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直以来区教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都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
一、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将青少年列为重点普法对象科学谋划全区“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重要内容。区司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要求相关普法责任单位对照全区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认真申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严格督促落实,推进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2019年,区关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教委、团区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区开展第四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从全区政法系统中推荐领导和优秀干警人选,对全区7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行了调整和规范,成立了北碚区青少年普法宣讲团,针对青少年普法群体制作11个普法课件。区公安分局持续推进警务宣传进校园活动,促进校园法制教育、安全防范宣传“全覆盖”。已落实校保支队和辖区派出所170余名领导或民警担任各类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学期深入全区206所学校开展和组织至少1次法制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广大师生遵纪守法、自我防范意识,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推动青少年普法宣传大格局。充分发挥区教委、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区关工委、团区委等普法责任单位力量,做好“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扬梦护航”困境青少年法治帮教系列活动之“禁毒大逃脱”“莎姐进校园”“庭审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系列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手段,向青少年推送优秀的法治动漫、视频、微电影作品,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利用校园电子屏幕、校园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宣传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引导师生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网上学生知识竞赛活动,全区7万余名中小学参加了答题活动,参与率达85%。
四、落实法治教育课程。各中小学均通过法治安全课、道德与法治课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课率100%。严格执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加强《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治知识宣传,尤其是对《宪法》的宣传。为全区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
五、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中小学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在义务教育四年级、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适当增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全部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课程中涉及抗挫折能力提升、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生命教育等内容。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乐观向上、热爱生活、珍爱生命。
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校园巡逻防范。区公安分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健全班级学生信息员机制,动态掌控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加强与学校安保部门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调处各类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重大矛盾纠纷;加大对有极端过激行为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全力防止校园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分局合理布警,将全区校(园)纳入必巡点及群防群治网格化巡逻。分局各派出所、交巡警支队、特警支队落实“高峰勤务”,已从城区48所学校延伸到城区144所学校,确保上、放学高峰时段“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督促护学岗、保安等校保力量在岗履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严防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或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
七、强化防范惩处并重。区公安分局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社会人员的询问盘查力度,建立涉校案(事)件首接首办责任制,确保辖区校园、师生报警求助民警第一时间到达快速处置,对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做到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依法惩处。
此复函已经杨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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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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