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5-24

民革界别:

你界别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与“三变”改革有效融合的几点建议》(第3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巩固农村“三变”改革成果

2018年,启动“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试点工作以来,北碚区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北碚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北碚府办发〔2017〕31号)、《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7〕14号)等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先后将澄江镇五一村,柳荫镇东升村、明通村,金刀峡镇胜天湖村,歇马街道虎头村、文凤村确定三变”改革试点村。2021年,将金刀峡镇全域作为“三变”改革试点镇,东阳街道磨心坡村、西山坪村等27个村作为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

目前,采取五取得”“四保留”“三丧失”等基本方式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并分类设定成员资格起止时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进行逐一清理,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在“只设成员股、不留集体股”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各类经营性资产资源折股量化,按股份或份额配置到成员,对股权实行静态管理,新增人口通过家庭内部分享集体资产权益。全区核实资产总额83693万元,经营性资产总额7910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约67万亩;完成102个行政村、1392个村民小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界定村级成员资格人数28.65万人,设置个人股份255.98万股;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赋权赋能,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落实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步将在严守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依据村规划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建设用地手续的前提下,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依法依规流转农村闲置土地、农房、学校,以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方式合股联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入市方式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研学活动、艺术展示等,构建多方利益联结机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村规划包装乡村项目,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招商和进行交易。

二、用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根据《重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交易平台可交易的品种包括:地票等指标、承包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股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初始水权、农业知识产权、农业企业产权、农村产权抵押物处置、产业项目招商等。目前,我区上市交易的仅有地票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下步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上市交易。

为充分发挥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的平台作用,将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心研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步纳入平台招商,特别是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工作。

三、探索产权流转与“三变”改革融合保障机制

(一)加大项目包装力度。对照重庆市农村土地交易所的交易品种,指导街镇和村组包装农业业产项目,帮助推送到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招商、招租。

(二)强化规划保障。目前,我区正在编制村规划,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和混合用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下基础。

(三)抢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遇。指导柳荫镇、金刀峡镇等街镇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准备,做好入市前的农用地转用报批,会同区农业农村委指导街镇做好承包经营权的收回补偿,实现一地一权。通过入市试点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

通过巩固“三变”改革成果,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创新经营模式,用好产权交易平台,切实将资源变成资产,将资产变成资金,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收益。

此复函已经经张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经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文蒙云

联系电话:68862954

邮政编码:4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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