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界别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第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区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3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8个、区级示范社2个。
二、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主要做法
(一)重点扶持,构建政策体系。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我区为把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初步草拟《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在与农业产业政策、脱贫攻坚政策相结合的基础上,从财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利用政策、金融保险服务、市场营销、人才支撑等方面入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比较完备的扶持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贫困户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二)宣传培训,建设高素质队伍。一是依托主题宣传月和送法下乡活动,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扩大新法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引导合作社丰富业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保障合作社平等的法律地位,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依法健康发展。二是积极组织合作社理事长、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技术骨干参加市级政策法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农业技术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内容、目标和措施,增强合作社品牌化经营、联合抱团谋发展的意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是支持返乡创业。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回村创业兴业,组建农民合作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
(三)抵押贷款,提供资金保障。开展农业抵押贷款融资,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与金融、担保机构的沟通,联系重庆市农业担保公司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2018年,为农业企业、合作社等55家新型农业主体融资贷款5967万元,累计贷款上亿元,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的问题,为扩大再生产提供物质基础,提高周边群众劳务收入。
(四)财政支持,提升发展水平。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我区围绕花木、水果、蔬菜、渔业及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坚持重质量带数量的发展原则,积极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在财政补助项目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同时,要求把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合作社成员,鼓励委托专业机构人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统一做账、财务审计等服务,聘任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为合作社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信息统计、项目监管、年报公示等辅导服务工作。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3个,补助资金90万元,通过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培训,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一是依托西南大学学术优势,开展市场营销、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农业技术等业务培训,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带头落实政策、调整产业、应用新技术。二是开展送科技下乡、人才下乡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点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满足其技术人才需求。三是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条件、程序、优惠政策及相关政策法规。
(二)探索联合互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一是按照中央和市里要求,及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及时跟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杜绝“合而不作、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二是指导有实力的核心成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引导家庭农场成员加入合作社,不同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实现互补互用。三是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推动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和电子商务应用。
(三)提高市场意识,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附加值。一是推进品牌化建设,注册具有本地名优特新资源优势或地理标志的商标,借助农民丰收节、腊梅节、消夏节等农业节庆活动开展特色农产品展销,扩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知名度。同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的指导力度,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参与有关认证工作,提升其农产品附加值。
(四)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造血能力。一是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直接补贴农民的有效途径进行积极探索,适当增加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数量。二是协调配合三权抵押贷款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解决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不足问题。三是引入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支持龙头企业为其带动的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探索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对农业担保贷款用于发展特色产业的,给予一定担保费补贴。
此复函已经尹琼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联系电话:68860249
联 系 人:余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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