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北碚区出租车服务行业水平的建议》(第2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建议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出租从业人员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等部门规章精神,从以下方面进行具体管理:一是从业准入条件。申请参加出租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3年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酒驾等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二是从业资格考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方可获取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证;三是从业注册。取得从业资格证后,应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其注册有效期为3年,每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安全服务质量及诚信考核并签章,每个周期分值为20分,扣满20分必须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不少于18个学时的违规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但当年个人诚信考核成绩降为B级。并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凡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酒驾、毒驾、暴力犯罪及交通违章被吊销驾驶证的,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四是诚信考核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诚信服务质量及信用评价考核。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连续3年个人诚信考核为B级的,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五是继续教育制度。从业人员在注册期内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3年一次;六是禁业规定和退出机制。凡是涉及严重违规违纪的从业人员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禁业处罚决定的,按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
同时,我们将继续督促出租车经营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加大车辆、人员检查力度,结合奖惩办法等综合手段,逐步纠正出租车行业的不良行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人文素养。
二、针对出租车车况、卫生问题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汽车客运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营运标志完好、证牌齐全”,我委将要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北碚大队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改善市民乘车环境,同时,经营公司将通过安全、营运管理人员及修理厂人员对车辆技术状况和车容车貌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完善车内清洁卫生。
三、关于督促出租车司机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
目前,乘坐出租车的市民可拨打96096交通服务热线,对出租车违规违纪、不文明行为等方面进行评价与投诉。进一步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树立北碚区旅游城市形象。
此复函已由杨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北碚区交通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联 系 人:王 春
联系电话:68280152
邮政编码:400700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