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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 类别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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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碚区)文综罚字〔2025〕F-9号 |
北碚区银河歌城 |
北碚区银河歌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 整)。 |
警告;罚款。 |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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