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 |
1 |
(北碚区)文综罚字〔2024〕F-000010号 |
李雪玲 |
2024年12月9日,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接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办案件线索:李雪玲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依法调查,查明李雪玲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应当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50000元。 |
罚款 |
区文化旅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