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 > 复议应诉
申请人:肖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住所: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西山坡1号。
法定代表人:赖生平,该镇镇长。
申请人肖某不服被申请人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7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2年5月25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