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
日期:2022-03-01

    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执行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差额救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应当结合消费支出状况综合认定(其中消费支出状况主要包括因重大疾病长期固定医疗费、非义务教育学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扣除消费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717元/人 / 月;农村581元/人 / 月)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另有分类救助标准为:低保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元。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00元(此五类人员若有交叉,不重复按高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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