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患上述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特殊疾病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6万元。(详见表二)
表二 特殊疾病救助标准
政策类型 |
特困人员 |
低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员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 |||
救助比例 |
救助限额 |
救助比例 |
救助限额 |
救助比例 |
救助限额 | |
实施办法 |
90% |
10万元 |
70% |
10万元 |
60% |
10万元 |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特殊疾病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6万元。 |
例:老张为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时为我区低保对象。2023年10月因重症肺炎在我市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此次住院费用共花费15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金额14万元,基本医保报销8万元,大病报销11221.46元。此次住院老张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为14万元,因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故符合大额医疗费用救助条件。此次医疗救助金额为:(140000-80000-11221.46)*70%=34144.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