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怎样办理许可手续?
日期:2025-04-27

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以下规定向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提出申请。按照《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2〕32号),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向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提出建设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兴建建设项目的依据;(二)建设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三)建设项目涉及水库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图纸以及防御洪水的标准与防范措施;(四)建设项目占用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情况;(五)水文资料使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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