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水资源费如何办理?
日期:2024-11-05

取水单位或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缓缴申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水资源费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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