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日期:2022-12-29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钻探、开凿涵洞隧道、陡坡开荒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的活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除禁止从事上述活动外,还禁止在大坝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放牧、种植、从事集市贸易;兴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围垦造地、修建池塘;损毁、破坏水利工程及其设施设备;倾倒土、石、矿渣等废弃物;擅自蓄水、引水、放水、截流、拦渠堵水以及操作水闸、启闭机等设备;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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