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见习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二、问:见习人员待遇?
答: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21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涵盖见习期且不低于每人次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问:见习期限多长?
答:见习人员见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12个月。
四、问: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见习补贴标准为1300元/月;
2.鼓励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就业,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留用的人员见习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500元执行;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见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