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如果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该向谁报告呢?
日期:2024-06-06

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通过电话、书面或来访等方式向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政策原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