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减免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逝者为重庆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逝者死亡后实行火葬;
(三)在经民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殡葬服务机构内,办理政策涵盖的殡仪服务基础项目;
(四)按规定程序申请并通过审核。
二、减免费用:
殡仪服务基础项目(含遗体接运、普通火化、一年骨灰寄存等)费用,在750元以内据实减免;超出750元限额的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
三、申报资料:
(一)《重庆市殡仪服务基础项目补贴申请表》;
(二)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逝者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
(四)逝者火化证明复印件;
(五)殡仪服务基础项目费用结算票据及清单
(注:一站式结算或殡仪馆代为申请的,可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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