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受理地点:各区县出入境办证厅。2.申请条件及材料:当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监护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未办理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外,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被委托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委托书。3.办理流程:(1)前往受理地点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机关对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4)申请人领取证件(到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快递送达)。4.办结时限:(1)市内户籍:7个工作日,(2)市外户籍:20个自然日;需要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5.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2017〕914号、〔2017〕1186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