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严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日期:2026-07-15

不得将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党内文稿起草、党组织会议和党建活动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党建活动阵地管理等党务工作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得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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