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依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编制工作的通知》(北碚安委办发〔2019〕5号)、《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碚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北碚委发〔2019〕20号)、《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北碚府发〔2021〕68号)、《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北碚安委会发〔2019〕12号)、《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22〕118号)、《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减灾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北碚安委会发〔2019〕14号)、《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碚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北碚安委发〔2020〕5号)、《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关闭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21〕55号)、《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A级旅游览景区和开放式景区景点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分工的通知》(北碚安委发〔2022〕24号)及《北碚区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辖区实际,特别制定歇马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推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街道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各项指标以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任务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责任进行分工。
三、应急管理办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任务
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35家。对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重庆高速国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北碚停车区东、西侧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歇马加油站,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雷打石加油站,伟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1家水上安全企业(镇江景秀前程游乐管理有限公司)、8个已关闭煤矿(麻林坝煤矿、断碑湾煤矿、虎头山煤矿、曲耳沟煤矿、烂泡林煤矿、马家湾煤厂、王家湾煤厂、农业煤炭厂)纳入重点检查,每月检查1次。对37个重点场所开展消防检查1次。对2022年处罚的14家企业及涉及高温熔炉、高危粉尘的53家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对其余生产经营单位抽选17家纳入一般检查范围的,全年检查1次。重点检查在计划中占比87.4%,一般检查占比12.6%。
四、其他监督检查任务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主要领导每旬带队检查1次,分管领导每旬带队检查2次。街道道安办每月至少开展1次道路隐患排查,每周至少开展1次驻劝导站执法,要联合派出所不定期组织临时联合执法,要根据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组织“六支力量”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
(二)工商贸易企业安全监管。
经发办负责对工商贸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每月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对重庆平一安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友华燃气城南配送点每月检查1次。
(三)消防安全监管。
应急管理办综合统筹并指导相关科室及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与消防和派出所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各部门根据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负责各自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在高温暑期及火灾多发时节要增加检查单位及检查频次,保质保量完成消防各项专项行动。一岗双责安全检查中均应包括消防安全项目。
(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由规建环办负责,及时更新完善辖区建筑施工单位情况,全年对辖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全覆盖。
(五)敬老院、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监管。
由社事办负责,每月对敬老院、养老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要摸清辖区教育培训机构底数,全年实现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全覆盖。
(六)社区安全监管。
由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要及时更新完善辖区物业管理单位情况,全年对辖区物业服务小区安全检查全覆盖。
(七)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宗教场所安全监管。
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安全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要建立辖区公共娱乐场所信息台帐,全年对辖区电影院、网吧、歌舞厅开展全覆盖检查。加强旅游景区监管,在重点节假日要开展安全检查。宗教场所安全检查由党政办负责。
(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按行业要求开展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由歇马市场监管所负责,按行业要求开展监管。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歇马市场监管所纳入统一指挥协调,经发办每季度联合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1次。
(九)自然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由规建环办负责,分管领导每周带队检查地灾点1次,规建环办每月对虎头楼房沟滑坡、石盘观音岩危岩、文凤跳石河滑坡、文凤赵家山滑坡、文凤谢家坡滑坡、文凤吴家湾滑坡、文凤钟家湾滑坡7个地灾点全覆盖检查1次。森林防火及水旱灾害防御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在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要落实村(社区)日巡查、街道周抽查工作机制。
(十)各村(社区)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员作用加强对个体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避免监督检查缺位。各村(社区)每周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行动,每半年全覆盖辖区安全(消防)检查1遍,各村(社区)要及时更新企业单位数据信息台帐,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完成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要求,也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基本依据。规范编制和有效执行监督检查计划,不仅能够提高监管执法工作绩效,而且也是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履职照单免责”的现实依据。因此,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检查。
(二)统筹协调,确保计划实施。
要充分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检查人员、检查路线及交通车辆等,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检查计划的实施。确有特殊原因需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的,需说明原因报街道安委会批准。
(三)刚性检查,提高检查效果。
要实施刚性检查,对检查情况要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要求企业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责令整改书,整改到期及时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制作复查意见书;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