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歇马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对公共危机应对能力。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策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将主要精力转移到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上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我街道综合设置内设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安监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统筹负责宣传、统战、法制、编制、组织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党群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村经营管理、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方面职责。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方面职责。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财政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安监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设置3个事业站所,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水利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指导、科普、信息服务、项目管理、灾害防治。承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病虫害防治和水土保持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培训、技术推广、检验监测等公共服务职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新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的服务;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等抢险救灾;负责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森林防火与巡山护林、协助做好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管理,使之有序发展;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地开发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文化旅游发展品牌;负责本辖区旅游业发展工作,做好融媒体、舆情管控、广播电视相关工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服务的方针政策;负责下岗、失业、就业困难和劳动年龄内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岗位开发等;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服务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救助和城乡医保办理工作。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本街道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情况。本街道2018年度收入合计6,389.8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96.12万元,增长42.20%,主要原因是歇马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增加了非税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9.80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街道2018年度支出合计6,38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6.12万元,增长42.20%,主要原因是为开展城市综合管理“百日攻坚”行动,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投入加大,以及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976.00万元,占62.22%;项目支出2,413.80万元,占37.7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街道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街道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8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6.12万元,增长42.20%。主要原因是歇马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增加了非税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9.80万元,增长31.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500万元及城市化建设综合整治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街道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89.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6.12万元,增长42.20%。主要原因一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大城智管、大城细管、大城众管”上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消除城市管理盲区和死角,全力实现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有序”,主要针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等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加大了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及市政环卫支出;二是开展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9.80万元,增长31.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工程支出1,018.7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街道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街道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1.32万元,占20.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68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资金去向,厉行节约,办公经费有所下降。
(2)公共安全支出200.87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3万元,下降17.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街道辖区内平安稳定形势可控,整体情况较好,调整减少预算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59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1万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购买政府公共服务以及减少了会议宣传投入,调整减少预算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9.08万元,占2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5.08万元,增长45.11%,主要原因一是新成立歇马社区,新增办公经费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二是新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30余名,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三是年中调整追加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及临时救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7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63万元,下降77.9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二次医疗报销费用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611.10万元,占9.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1.1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1,019.87万元,占15.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87万元,增长28.61%,主要原因是为加快城市化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新增市政设施建设,包括修建了歇马街道门户景观工程、红岩社区足球场及东风花园等市政设施工程。
(8)农林水支出1,314.53万元,占20.57%,预算数增加589.53万元,增长81.3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发展市场主体拨付村社区工作经费增加;二是新增加农荣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是开展河长制工作,工作经费有所增加;四是为顺利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拨付村社区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93.06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调整追加住房保障支出。
(1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按照相关规定计提预备费,因本街道本年发展民营经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离任村干部补贴年初预算不足,动用此预备费且计入相关功能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街道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6.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58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费用调标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66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13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政府内部机构整改办公室调整、人员增加及物价上涨等引起,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街道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局调整预算收支。本年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局调整预算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街道“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0.6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1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8年度本街道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 2018年度本街道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3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为更好保障单位人员出行顺利,原则上只送不接,同时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
4、公务接待费45.8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来访及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8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我街道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街道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565批次7,6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街道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街道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5.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租赁费、维修(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4.58万元,增长174.1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只将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车运行经费等计入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根据财政要求将城市间交通车费及市外差旅费180.61万元计入机关运行经费,造成部分差异;二是将“百日攻坚”城市管理行动建设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工程中劳务费用663.03万元计入机关运行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明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街道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用车1辆主要用于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保障社会安全;综合执法车1辆用于负责综合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保障政府工作正常运行;垃圾清扫车5辆用于清理城乡社区垃圾,保障全镇良好的清洁卫生;其他用车2辆是歇马城管用车,用于保障市政巡逻队员巡查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街道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是为2018年下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30余名留在街道工作的社区储备干部而采购的办公用电脑及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街道对歇马街道门户景观工程及歇马街道华伟支路(曹家坝到华伟集团2号门)沥青混凝土工程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以及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的分析,对资金使用流向等实施项目核查,重点关注付款时间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同时对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及成本指标的分析,重点关注项目成果、项目完工进度以及工程成本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最后再进行对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方面进行分析,客观对工程项目做出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歇马街道门户景观工程及歇马街道华伟支路(曹家坝到华伟集团2号门)沥青混凝土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且与合同约定相符。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00万元,执行数为55.73万元,完成预算的20.2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歇马门户景观工程为精准落实民生实事,改善居民生活打造社会文化氛围,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建设完成精品绿化带1274㎡,景观草坡2800㎡,市政人行道、造型结构架5个,剪影作品10个,分台草阶450㎡、漫步人行道274.5米,精品发光字10个,LED灯带550米,改善了碚青路两侧交通环境,为欣和家园小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之地,同时与状元小学相结合,实现环境育人的教育意义,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二是建设完成华伟支路沥青混凝土工程公路全长260米,路基宽度7.7米,其中车行道2*3.25米,左侧设人行道1.2m,曹家坝入口的景观绿化约60平方米,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实现人车分流,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街道将以自定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预算制度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自评质量,同时强化自评结果应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自评结果和项目资金安排工作衔接更加到位。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街道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bbxmz123@163.com
联系方式:023-6824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