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行政执法。职责任务: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水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核定编制人数7人,实有编制人数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3.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3.73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2022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王小娟,电话:023-6835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