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减少旅游者及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三圣镇旅游形象,保持和促进全镇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旅游安全形势的变化,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理事故时,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帮助。
2、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事发地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二、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圣镇行政区域内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
三圣镇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组成,指挥中心设在镇政府。
组 长:余德军(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春虹(镇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工作组、抢险救援组、救助安置组、医疗救助组、治安巡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
(二)工作职责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范绍兴任组长,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为成员,负责协调有关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
信息工作组:由王保宁任组长,党政办、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为成员,负责旅游安全隐患的预警预报,掌握安全事故调查、救援工作进展的相关情况。
抢险救援组:由肖成茂任组长,应急办、执法大队为成员,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救助安置组:由王瑞芳任组长,社事办、社保所为成员,负责转移安置工作。
医疗救助组:由静华隽任组长,镇卫生院各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医疗救护和抢救伤员工作。
治安巡逻组:由耿庆林任组长,平安办为成员,负责安全事故隐患点的监测,事故发生前后安全巡查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范绍兴任组长,党政办为成员,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救援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受伤旅游人员的救助,因灾死亡旅游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张侃睿任组长,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为成员,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理清相关责任,协调做好伤亡人员医疗救助、家属安抚的物资保障工作。
五、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简要情况、伤亡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镇文化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镇主要领导、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和区文旅委。
2、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处理
(一)旅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展开自救。与此同时,立即向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救援。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理、伤员救护、保护现场等工作。要防止事故扩大,保障自身安全,不隐匿事故事实。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展开救援,同时立即向消防(110、120)等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救援;
2、立即报告镇文化服务中心(023-61306546);
3、应急救援指挥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救援过程中,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协调指挥,做好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理、伤员救护、保护现场等救援措施,保证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的及时到位。
(三)共同协助有关部门核查伤亡人员的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四)必要时申请市、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协调和支援,寻求专业技术支持和医疗保障等救援措施,并根据市、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进一步调整和部署救援工作。
(五)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安置工作,处理好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事故单位要协助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伤亡及财物损失的赔偿。
(六)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书面报告镇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办公室和区文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