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梁镇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2022年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两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生态建设为统领,以减污降碳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水平,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全年空气质量水平保持全区前列。
(二)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排、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等目标任务;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继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体系。
(四)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强化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防止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确保不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妥善应对环境舆情。
三、主要任务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指标上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优化排污口设置管理,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和监管,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推动票据式经营,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建设、排污口、水产、畜禽养殖,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强化河流水质目标监测管理,做好沿江沿河排污口和小散企业集中整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防止水质退化,确保辖区水质总体优良;加强重点水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蔡家智慧新城三胜老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实施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强化现有污水管网管护,督促辖区餐饮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设置油水分隔设施,严禁直排、堵塞、损坏现有管网。全面落实河长制,做好河流清漂工作;坚决禁止在嘉陵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加强S542(原G212)沿线石材木材加工、废品回收、材料物资堆放、洗车、汽修、建筑建材加工等企业的监管,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环境污染严重的坚决依法取缔或搬迁。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镇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7μg/m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做好S542(原G212)沿线日常冲洗和洒水降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测;加强工业废气污染管控,做好辖区企业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废气治理,督促涉气企业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增添环保设施,控制废气污染,严防砖瓦、水泥、建材加工等行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在建工地的环保监管,督促工地落实控尘“十项强制性规定”;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油烟治理和露天焚烧管控,积极推动第三方清洗维护,严控秸秆焚烧、露天烧烤,有效控制生活污染;积极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巩固已划定的约20.14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果,持续对辖区的燃煤锅炉、窑炉和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进行跟踪调查和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煤炭、木材等高污染燃料的行为;按照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做好重要节点烟花爆竹燃放巡查管理,全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督促北碚殡仪馆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涉气企业完善废气处理设施;适时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和冬春季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原胜洪电镀厂土壤污染地块及化工企业设施设备监管,严防土壤污染加重和突发土壤污染问题产生;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配合区级部门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四)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加强固体废物治理。认真落实《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开展宣传引导,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单位的环境安全意识,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准入制度,全面贯彻《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严格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分类工作,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体系。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推动自然生态保护与监管,加强对四山管制区、小三峡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进行整治。巩固申银页岩砖厂地块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成果,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治理水土流失,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露天采石场、渣场、建设工地堆场进行植被恢复和复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搞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保护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性工作,配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积极开展“清洁农户”和“美丽庭院”建设,鼓励和倡导居民在房前屋后空地栽植绿植和各类开花植物,美化城乡居住环境。
(六)抓好噪声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宁静行动”,按照我镇声功能区Ⅱ类标准(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要求,加强噪声污染监管治理。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噪声准入,强化环评、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对广场舞、娱乐活动、丧事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噪声监管,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协调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设置禁鸣、限行、限速和建设声屏障等措施,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对机械制造业冲压、金属和木材加工、机车维修等噪声、振动污染的监管整治,推动企业实行错时生产等方式,减低工业噪声污染损害,对群众反映投诉强烈的企业,限期治理,或者督促其搬迁、关停。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监管,严格推行施工申报审批、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加强夜间施工管理、加强夜间声环境巡查,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大夜间违法施工处罚力度,强化违法施工噪声现场管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
(七)坚守环境安全底线
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管理机制,推进企业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研判,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四、工作举措
(一)调整充实环保工作人员。镇环保站由镇规建环办管辖,由规建环办主任兼任镇环保站站长,镇党政办、经发办、农服中心、应急办、平安办、社事办、村镇建设中心、文服中心、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科室、站所、中心负责人兼任副站长,规建环办和其他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各环保站副站长单位每两月按工作职责向镇环保站(镇规建环办)报送工作资料(含影像资料)并存档,并负责抓好各领域的环保保护工作。
(二)明确环保监管整治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共同抓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规建环办: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监督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环境质量监察,统筹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负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配合区级部门进行督查考核;负责辖区建设的规划与管理;负责辖区内道路、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监管、以及噪声污染控制监管;负责镇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和运营,组织监管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负责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及保护区的管理;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2)党政办:负责印发施家梁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环境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车辆、通讯、物资等工作的协调、调度;负责开展机关节能减排、绿色办公、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等生态环境方面重大政策措施,纳入党委中心组、各村(社区)党组织学习内容;配合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3)经发办:协调、指导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加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和废水处理回用,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水改造,大力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协调、帮助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解决环境突出问题;负责制定S542(原G212)沿线产业环保和安全准入负面清单;负责抓好辖区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监管整治;负责抓好农贸市场排污监管。
(4)社事办:负责辖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单位的环境监管,指导并推进使用清洁能源;抓好城乡丧事活动噪声烟尘污染、居民楼噪声监管整治;督促各村(社区)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规民约内容。
(5)应急办:开展对烟花爆竹、危化品以及餐饮经营等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组织队伍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交通车辆噪声、尾气排放污染监管整治、机动车油料监管。
(6)农服中心:落实河长制;负责农业用地污染防治和农产品环境安全监管,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防止农业面源污染;负责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负责辖区江河沟库塘渠堰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加强渔业监管控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农户畜禽养殖数量;做好农村禁止野外焚烧作物秸秆工作。
(7)平安办(司法所):负责环境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加强环境污染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负责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维稳工作。
(8)文服中心:负责牵头抓好环境保护的舆论宣传、思想引导、习惯养成和文化娱乐活动噪声污染监管整治。
(9)村镇建设中心:负责基本农田(含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内农房建设监管。
(10)执法大队: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建筑垃圾及固废垃圾倾倒、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排放废水、废油、废渣、废气、噪声、油烟扰民、粉尘污染等违法行为;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查处及整治。
(11)镇派出所:负责突发环境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负责核实死者身份,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负责环境污染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负责黄标车整治。
(12)镇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全镇环境安全准入负面清单,推动辖区产业业态升级;督促辖区餐饮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落实油烟分离、油水分隔设施,严禁油污直排污水管网。
(13)镇卫生院:负责突发环境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现场抢险医务防护工作。
(14)各村(社区):落实一名村(社区)级环境监管员,各村民(居民)小组一名环保网格员,配合做好环保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所辖区域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或环境突出问题应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向镇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畜禽养殖污染巡查、监管、报告;负责城乡秸秆柴草垃圾焚烧污染、烟熏腊肉污染的巡查、监管及处置;负责自然保护区两违建设的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
(15)辖区企事业单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如有其他环境保护职责未明确到位,按照与上级部门业务对接原则执行。
(三)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运用村(社区)党员会、村(居)民代表会、村(居)民大会、院坝会、老协会、乡村振兴讲习所等途径,综合运用制作宣传标语、开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环保讲座、进行环保知识问答等形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围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团员青少年、党员志愿者、人大志愿者等开展“保护嘉陵江、爱护母亲河”环境志愿者行动;在各村(社区)党支部中广泛开展设立党员环境保护宣传岗等党员先锋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营造环境人人爱护、人人创造、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环保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每季度召开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接任者自行替补。会议主要学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对辖区环保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环保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和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并将完成情况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及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各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由纪委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环保站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做好汇报和记录工作。
(五)抓好环保日常巡查监管。各相关责任部门年初制定环保巡查计划清单,每两月至少开展环保巡查1-2次,各村(社区)开展环保巡查每周至少1次,在每年春播秋收前后和冬季及环保督察期间,各村(社区)要每天安排人员对农村焚烧秸秆、柴草、垃圾和户外烟熏腊肉等进行巡查、制止。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指出,对相关涉事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或环保监察通知单,督促其加强整改,随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的对象,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执法协议,向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移交相关案件。对于信访、投诉的环保事(案)件,接件人应做好详细记录,并交办给相关责任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证工作,7个工作日内办结。环保工作的巡查、上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对因巡查不履职、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得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党委政府进行诫勉谈话。
(六)大力整治环保突出问题。依法处理好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镇环保问题投诉处理制度和突出环保问题交办制度,开展环境问题大下访、大排查、大整治,抓好群众长期投诉的环境污染积案的处理和化解工作,逐步解决环境热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结合实际开展环境保护水、大气、噪声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建材、石材木材加工、车辆冲洗、畜禽养殖等污染较重的行业、单位和个人。结合汛期,对辖区季节性河流进行清淤疏浚;依法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更新工艺、添置设备或帮助其进行转型升级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排污严重的企业,依法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整治,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企业责任人依法打击,协助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队处理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
(七)提升环保工作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全市环保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困难。
(八)重视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保培训和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学习探讨,提升业务能力。配齐环保执法装备,配备必要的环保执法设施,提升环保执法科学化水平。整合执法力量,采取组建综合队伍、联合周边单位、请求上级支援等方式,强化执法工作,提升环保执法实效。
(九)强化环保工作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环境保护就是抓发展的意识,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重大部署亲自研究,突出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督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镇环保站要担负起污染防治攻坚的主要责任,牵头谋划、推动实施;其他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的同时,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的组织实施;各村(社区)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季度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1.施家梁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施家梁镇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施家梁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我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施家梁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官勤利镇党委书记
彭伦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敏镇人大主席
彭智慧镇党委副书记
辛军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赵建川镇副镇长
贺显良镇纪委书记
石万里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刘莉镇组织委员
黄烁镇宣传、统战委员
杨光辉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蒋禄含镇党政办主任
黄元元镇经发办主任
汪玲镇规建环办主任
甘功杰镇平安办主任
聂李琴镇社事办负责人
王邦利镇应急办主任
陈薇镇村建中心主任
姚冬梅镇文服中心主任
胡晓峰镇农服中心主任
杨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大明镇卫生院院长
喻曾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小芳施家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燕施家梁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姚狮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福德三胜村党委书记、主任
刘鸿梅桂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规建环办,办公室主任由辛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汪玲同志兼任,成员为李学文、陈芳、施大星,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
附件2
施家梁镇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序号 |
主要内容 |
责任科室 |
配合科室 |
碧水保卫战 |
1 |
嘉陵江井口(嘉陵江右岸)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
农服中心 |
规建环办、经发办、相关村居 |
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
农服中心 |
规建环办、相关村居 | |
3 |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2022年整治任务。 |
规建环办 |
农服中心、经发办、执法大队 | |
4 |
按照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完成辖区次级河流的排污口排查工作。 |
规建环办 |
农服中心、经发办、执法大队 | |
蓝天保卫战 |
5 |
配合区蓝天办做好重点时段空气污染防治,区域优良天数不低于327天,国控点优良天数不低于322天,国控点PM2.5浓度不超过34.0微克/立方米,无重污染天。 |
规建环办 |
执法大队、相关村居 |
6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措施:配合完成企业VOCs治理。督促辖区排污企业大气污染源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定期开展检查和执法。配合完成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继续鼓励和支持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低氮燃烧改造。 |
规建环办 |
经发办、执法大队、相关村居 | |
7 |
深化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做好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 |
规建环办 |
施家社区 | |
8 |
深化控制生活污染:巩固餐饮业油烟治理成效,督促餐饮业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台账,妥善处理区政府“12345”转办、市民来信来访的餐饮油烟投诉。 |
市场监管所 规建环办 |
相关村居 | |
蓝天保卫战 |
9 |
深化控制生活污染: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烟熏制品监管执法。 |
执法大队 |
规建环办、相关村居 |
10 |
深化控制生活污染: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 |
应急办 |
相关村居 | |
11 |
提升污染应对能力:完成冬春季攻坚目标任务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目标任务,发放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告知书,引导企业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错峰生产、削峰减排。 |
规建环办 经发办 |
相关村居 |
净土保卫战 |
12 |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区域监管,做好胜洪电镀厂受污染地块管理,严防土壤污染扩大化。 |
规建环办 |
经发办、执法大队 |
13 |
做好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运行管理和出水水质监管。 |
规建环办 |
相关村居 | |
14 |
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监管。 |
规建环办 |
农服中心、相关村居 | |
15 |
根据《重庆市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区级下达的化肥、农药减量目标任务。 |
农服中心 |
相关村居 | |
16 |
加快推进废弃农膜村级回收网络建设,农膜回收率达到87%以上。 |
农服中心 |
各村 |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17 |
完善疫情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
规建环办 |
社事办、相关村居 |
生态保护修复 |
18 |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
规建环办 |
经发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执法大队、应急办、相关村居 |
生态保护修复 |
19 |
配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及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 |
规建环办 |
相关村居 |
噪声污染防治 |
20 |
保持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
规建环办 |
执法大队、相关村居 |
环境风险防范 |
21 |
针对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至少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应急办 |
规建环办、相关村居 |
22 |
配合完成辖区内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年度任务。 |
农服中心 |
相关村居 | |
23 |
防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应急办 |
规建环办、执法大队、相关村居 |
生态环境管理 |
24 |
配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
规建环办 |
农服中心、执法大队、相关村居 |
25 |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深入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
规建环办 |
村建中心、农服中心、相关村居 | |
26 |
配合做好全区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
规建环办 |
经发办 | |
27 |
严格执行辖区规划环评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加强质量监管,夯实辖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做好规划环评。 |
规建环办 |
经发办、相关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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