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镇领导班子成员共10人,调研员3人,其中男10人,女3人,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5岁。
2、镇机关内设科室有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食药监办、规建环办、财政办、综治办、安监办。下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和劳动就业社保所。
3、编制总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0人。在编职工5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9人,工勤编制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102.45万元,支出总计3,102.4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80.36万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机关、民政经费收入有所增加,一事一议资金比去年增加187.2万元及2017年增加了20万结转结余资金。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8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2.45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10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27万元,占64.41%;项目支出1,104.18万元,占35.59%。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36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机关、民政经费收入有所增加,一事一议资金比去年增加18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18万元,增长42.29%。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关于下达2017年调整预算项目支出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第一批启动资金(农村危房改造)支出预算107.25万元;追加安排关于下达2017年调整预算项目支出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第一批启动资金(修复暴雨损毁污水处理设施)支出预算153万元;追加安排渝财社〔2016〕189号 关于下达2016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碚财社【2016】106号支出预算90.72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36万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机关、民政经费收入有所增加,一事一议资金比去年增加187.2万元及2017年增加了20万结转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6.18万元,增长43.22%。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03万元,占27.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事业编平时考核、年终绩效、未休年假等在17年发放,维稳工作费增大;公共安全支出7.78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关闭后减少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53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展文化活动相对有所增加,如运动会、钓鱼比赛、体操比赛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8.44万元,占23.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6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动力输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92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主要原因是镇财力不足,机关有所挂账;节能环保支出5.07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2017年将节能环保类支出单独列出;城乡社区支出13.99万元,占0.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9万元,主要原因是镇财力不足,机关有所挂账;农林水支出1,116.34万元,占35.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6.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有所增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42万元,占0.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点项目工程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31.93万元,占7.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9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136.5万元(危旧房改造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9.76万元,较上年增加496.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事业编平时考核、年终绩效、未休年假等在17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58.51万元,较上年增加14.26万元,主要原因是镇财力比上年有所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且物价上涨也是原因之一,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实际情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2万元,主要原因是.9暴雨受灾,导致公务车辆受损,维修费增加及6.9暴雨洪灾,下村走访,查看灾情,车辆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49.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623批次,4,9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05.74万元,下降30.72%,主要原因是会议费较2016年减少12.3万元,原因是2017年人代会、党代会在2018年年初召开。办公费较2016年减少3.3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办公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实行预算绩效评价。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部门下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预算管理绩效制度,二是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三是开展绩效评价,四是绩效信息公开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3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