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静观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4-01-25


        静观府〔2023〕10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静观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村(社区):

现将《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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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切实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北碚府发﹝202323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区、镇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镇人代会重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有效防控和减少一般事故灾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为目标,坚持政治、问题、目标、结果、民生“五个导向”,落实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做到防主体责任落空、防监管部门失责、防重点场所失控、防应急指挥体系不畅“四防”,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落实基础数据汇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底前,配合完成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2.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指导意见,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启动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3.加强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事故多发点、多发期、多发区域、多发人群等规律的分析研判,查漏补缺,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完善安全保障类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2023年度政府投资安全保障类建设项目清单,严格打表推进,确保项目落地落实。

4.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5.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建立完善以宣传教育为手段的社会动员格局。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6.强化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干部安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健全完善问责查处机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且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问题线索移交,严肃追责问责。

7.强化科室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厘清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镇村两级安全监管职责边界,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8.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探索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同级和下级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加大“明查暗访+现场督办”力度,定期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优化组织架构,健全完善定期考评机制,建立季报告、年述职机制。

9.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10.持续构建从严执法格局。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健全完善协同配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1.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以联合惩戒为手段的多措并举格局。交通、建设、农业、消防等重点科室要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12.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工贸、商超、建设、交通、农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14.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社会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镇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5.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16.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17.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关闭煤矿非法盗采等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18.深化中介服务整治。健全完善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进企业、到车间、查隐患、促整改”专家服务,并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严格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强化专家服务监督管理。聚焦“两虚假”“两出借”等问题开展检查督导,严格查处超资质承揽业务、重复收取费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19.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科室应急预案,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20.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实施灾害风险区划管理。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1.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完善科室、村社、社会救援队,完善“专常群”应急力量体系。建立执行任务保险、误工等费用补偿机制,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

22.加强指挥和通信保障。推进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庆市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指挥管理办法》,强化专业技术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加强应急指挥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等保障能力。

23.加强物资装备保障。采取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企业代储等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前置部分应急救灾物资。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建立“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实行资金奖补支持,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人员调整备案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的管理。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做好应急管理津贴补贴实施工作,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奖惩机制。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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