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刀峡镇2024年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10

为迅速、有效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金刀峡镇旅游形象,保持和促进全镇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旅游安全形势的变化,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本预案指导金刀峡镇辖区内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工作中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救援第一;二是属地救护,就近处置;三是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四是分级负责,责任到位。

二、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刀峡镇行政区域内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导致旅游者发生伤亡(中毒)事件。具体包括: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道路、公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旅游者健康的事件等。

(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伤亡的突发事件。

(四)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

四、 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金刀峡镇成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处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本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时,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联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负责对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

1.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时,涉及的旅游经营单位应立即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困旅游者,并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镇政府值班室进行报告。

2.镇景区服务中心在接到属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的报告后,应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协调旅游经营单位和镇政府应急处置等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旅游者亲属安抚工作。 

(二) 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1.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旅游经营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并向当地卫生医疗、市场监管、镇政府值班室报告。

2.镇景区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封锁、检查旅游经营单位活动和用餐场所,查明毒源,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并将情况报告镇政府及相关应急处置部门。

(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1.在其他情况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中,旅游经营单位应服从镇政府政府、公安机关、应急处置部门的统一指挥,要做好伤亡救治和疏导旅游者,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2.发生地村(社区)接到旅游经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及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救援。

3.景区服务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调旅游经营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旅游者亲属安抚工作。

(四)后期处置

1.旅游经营单位应主动与旅游者家属联系,协助做好旅游者遇难人员的身份确认和遗体处置、家属接待、伤亡人员的赔偿(理赔)、抚慰、抚恤等工作。

2.景区服务中心应协助旅游者办理或出具相关证明,并督促相关单位按法定标准赔付。

3.景区服务中心应根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 

4.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单位应负责与保险机构联系,协助做好旅游伤亡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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