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镇定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山西吕梁市“11·16”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以“除险清患”为工作导向,坚定“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总体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认真梳理前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对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特殊场所,督促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对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明确牵头管理单位,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二)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聚焦问题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楼一策”攻坚整治,各部门、村、社区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确保按期保质销案。做好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推动加快遗留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加快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建设工程整治力度,对正在使用且尚未启动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开展安全评估,易造成较大以上事故和造成人员生命、财产较大损失的,该停用要停用。
(三)举一反三强化高风险场所监管。深刻汲取山西吕梁市“11·16”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各部门组织工矿企业对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排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推动单位提升自主管理能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抽查指导。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对足疗、桑拿、保健、汗蒸等洗浴场所排查检查,集中整治易燃可燃保温和装修装饰材料、线路敷设、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电加热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集中约谈和排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主体责任。
(四)抓实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发挥各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组织经发办、规建环办、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等机制,采取部门联查、基层排查、专家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餐饮企业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问题。督促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组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入户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提示。
(五)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整治违规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推进生命通道联合执法检查“雷霆行动”,加大占堵消防车通道突出问题小区、路段挂牌整治力度,城市管理、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公开曝光,从严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六)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精准执法。加大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严重违法行为,既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又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信用监管,对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七)完善“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完善“一件事”全链条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动火审批人员、动火监护人员培训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措施。
(八)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警示。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精心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引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发动消防志愿者和基层干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警示企业、教育公众。
(九)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游园庙会等消防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组织派出所、社事办、应急办、文服中心等部门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施。重大活动举办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预案,派驻力量对活动区域前置备勤、巡查守护,落实活动周边重点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巡查管控措施,统筹做好社会面消防安全整体防控,确保消防安全。加强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做好禁放、限放区域管控,落实燃放区域现场监护力量,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十)加强灭火应急处置准备。建立健全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组织规建环办、供水、消防等部门对消防水源开展普查和维护保养,修订灭火应急预案,做好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处置。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3年11月30日前)。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政府统筹、各单位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提升(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要总结固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加之受重大活动后放松期、年底业绩冲刺期、传统事故多发期“三期碰头”叠加影响,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增多,火灾风险持续加大。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我镇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火灾事故教训,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梳理分析,剖析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结合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反映的问题,统筹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火灾防控工作措施;针对自身火灾风险特点,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实施精准化治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实施。
(三)强化综合施策。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要实时把握消防安全风险趋势,落实属地、属事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会商研判、约谈提醒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隐患查处,严厉打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督办的督办。要广泛告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指导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四)严格督导问效。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推进2023年年度考核迎检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时间、集中攻坚,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各部门要加强明查暗访,推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通报、督促、暗访等形式,推动整改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